2007年4月,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发展改革委机构编制的批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了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司承担,并设立中部地区发展处和中部地区政策体制处。
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中部地区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具体包括:组织拟订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中部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推进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内外合作与相关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