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文“范畴”一词源自动词“控诉”(κατηγορέω),即“宣示”某个事物,或者说出对事物有意义的表达。
在亚里士多德现存的全部著作中,完整列举10个范畴的仅有《范畴篇》[注]和《论题篇》[注]两处。两处的列举在顺序上完全一样,仅仅第一个范畴不同;在《范畴篇》中作“所是”(οὐσία),在《论题篇》中作“是什么”(τί ἐστι)。10个范畴分别是:所是(是什么)、量、质、相对物、地点、时间、姿态、有、行动、遭受。由于诸范畴都是最高的属,故对之不能进行定义,只能进行列举;除了在《范畴篇》和《论题篇》完整列举出10个范畴之外,亚里士多德在许多地方都对范畴进行了或多或少的列举,即使没有完整地进行列举,往往在列举出几个之后,都会加上“诸如此类的其他范畴”。前6个范畴都源于普通的疑问句,代表了6种思考世界的基本发问方式,分别是:是什么、是多少、是怎样、是相对于什么来说的、是在何地、是在何时。“行动”和“遭受”这两个范畴则与语法结构相关,分别代表“主动”和“被动”。而相应于这两种状态的有两种持存,分别是“姿态”和“有”。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乃是有意义的简单语词或词项;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则是对“事物”的最大分类,所有关于事物有意义的言说,无不落入到范畴中。在古代人们认为亚里士多德并非范畴的发现者,因为在他之前已经存在着与之类似的理论,但对诸范畴的系统组织应归功于亚里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