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在21世纪初的新形势下为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重大举措,肩负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设立中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标志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运作。相关的政策措施不仅包含贸易方面的改革创新,还包括金融领域的开放、法治领域的完善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经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年多的实践后,2015年广东、福建和天津作为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获得批复成立。2017年,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从沿海向内陆推进,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也加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行列之中。2018年4月,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2019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新设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以及黑龙江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2020年在北京、湖南与安徽设立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2年,得到国务院批复成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共21个。自2013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拉开序幕以来,各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断深化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各项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