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民众常以集体上访、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围堵工厂等形式表达对环境利益的诉求,通过与政府、企业对抗对立,达到维护环境合法权益的目的。具有多样性、地域性、规模性、可预见性、反复性、危害性等特点。
主要类型:①根据抗议手段,分为暴力型和非暴力型环境群体性事件;②根据污染是否既成事实,分为反应型和预防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或称事后救济和事前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③根据空间,分为农村和城市环境群体性事件;④根据诉求目的,分为利益驱动型和理念型环境群体性事件;⑤根据政府态度,分为理性交流型和镇压对抗型环境群体性事件;⑥根据参与人数,分为一般、重大和特大环境群体性事件;⑦根据污染源,分为固体废弃物污染、水体污染与空气污染环境群体性事件;⑧根据诱发原因,分为污染型和风险型环境群体性事件。
诱发原因:①直接原因,包括企业排放污染导致民众的健康与生存面临严重威胁、民众缺乏权益救济渠道、警民冲突等;②深层原因,包括地方政府、相关企业与农民在价值与利益上的冲突、公众参与的缺失、环境的不正义、环境监管不力等;③制度原因,包括政府没有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相关制度与治理不善等。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社会维稳。为预防和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应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源头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完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律法制建设、注重信息公开与交流、加强环境决策的公众参与等方面开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