Ἐπιστήμη(知识)在柏拉图作品中既可以表示某种命题态度(确知),也可以表示知识领域或专家知识(如几何学、建筑技术,等等),还可以表示某种最高层次的理智能力和认知成就(理解或理性洞见)。
柏拉图早期作品中的知识概念主要指专家知识,表示对特定领域中的事物既有理论性的理解,也有实践上的处置能力。作为理性洞见的知识是柏拉图中晚期作品中最核心的知识概念,区别于无知和信念(δόξα,或译为“意见”)。柏拉图关于知识的基本观点包括:①知识要求领会到“真”。②知识要求给出对事物定义或本质的论述或说明(λόγος)。③知识要求稳固性和确定性,并且不会被说服而放弃。④理想的知识是难以达到和极其稀有的。
在柏拉图那里,δόξα可以泛指“判断”,还可以表示与“理性认识”相对的“感性认识”,此外还有“臆见”或“伪知识”的含义。当信念与感觉结合在一起表示感性认识时(《理想国》《蒂迈欧》和《斐莱布》等都提及了这种意义上的信念概念),它被说成缺乏说明的,并且不能领会到“真”,于是以“说明”和“真”为必要条件的知识与这种意义上的信念是不兼容的。柏拉图在许多场合把“所是”(本质)称为“理念”,而领会到某种东西的“所是”意味着洞见到某个理念,这就是理念知识。当信念表示一般的判断,它是在心中沉默不宣的说理,而且有真假之分(《泰阿泰德》《智者》和《斐莱布》尤其讨论了信念何以有真有假的问题)。这种意义上的真信念如果是关于所是或本质的,那么它有可能转变为理性洞见;如果是关于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或者现象意义上的“是怎样”的,那么这种局限在经验认识范围内的真信念最多可以算作弱意义上的知识。“伪知识”是不认识某个事物却自认为认识,这不仅是认知缺陷,而且是道德缺陷。
知识必然包含给出说明的能力,是可断言的、具有命题结构的,可以在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传授。而纯思(νοῦς或νόησις)只在类比意义上指某种直观能力,而实质上它始终与辩证能力不可分离。除了辩证方法之外没有别的方法可供我们探究“每个东西自身是什么”(《理想国》533b)。使得知识区别于真信念的那种说明,不仅要说明某个对象“是什么”,而且要说明“为什么是”。而关于“为什么是”的说明首先涉及理念,因为特定的理念是分有者具有与该理念同名的性质的原因,此外,这种说明还需要把待解释的事物与“好”或“善”关联起来,因为“善”(完善)是任何事物最终的解释理由。理解某事物从根本上说就是把握到某事物的本质以及它在目的论方面的根据。
知识与信念的区别还在于前者具有而后者缺少的稳固性和确定性(《美诺》98a);知识通过教导被获得,而信念通过说服被获得(《高尔吉亚》454c以下,《泰阿泰德》201a-c,《蒂迈欧》51e)。知识的确定性和稳固性还从认知对象和认知活动两方面得到说明:就认知对象而言,知识领会到的是永恒不变的理念(《克拉底鲁》440a-d);而就认知活动而言,知识被刻画为灵魂或心灵的某种圆周运动(《蒂迈欧》37a-c)。
柏拉图心目中的知识不同于当代知识论所说的普普通通的、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拥有的确知,相反,它具有某种特别的崇高地位,只为极少数人所拥有(《理想国》476b,《蒂迈欧》51e)。仅当某人的理智能力处于最理想的纯思层次,或者能够以完满的方式从事辩证推理,他才算是拥有这种知识,而只有理想的哲学家才拥有这样的能力。柏拉图认为学习各门数学科学对于形成这种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它们可以帮助一个人从感觉世界转向纯粹的思想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