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精神状态正常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主要依据年龄,分为三级: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有能力以自己的行为取得和行使法律所允许的任何权利,承担和履行任何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享有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完全的,且受到一定的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不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关于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