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是由爆炸物在极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气体,体积急剧膨胀,产生高压和巨大能量,向四周释放,使周围介质振动、破坏,并产生巨大声响的现象。无论何种类型的爆炸,均具有快速、高压、高温的特点。由于爆炸后爆点周围的介质中出现突然的压力剧增,因此爆炸也被认为是空气中能量迅速释放产生有限振幅压力波的过程。
爆炸损伤
因爆炸所致的人体损伤,包括冲击波、高温、投射物所造成的损伤。
- 英文名称
- explosion injury
- 所属学科
- 法学
爆炸损伤可分为原发性爆炸损伤和继发性爆炸损伤两类。
包括:①炸碎伤。处于或接近爆炸中心时造成的损伤。其基本特征是人体组织粉碎、缺损,甚至全身躯体粉碎;轻者造成肢体离断及局部组织缺失。残存躯体损伤的皮缘内卷,多呈角状、皮瓣状、多锯齿状哆开。②炸裂伤。距爆炸中心的较近处可造成的损伤。其基本特征是人体组织的撕裂,但无组织缺损,故可以将离断的组织和躯体拼凑复原,炸裂伤创口周缘或断端有撕裂或撕断征象。它常位于炸碎伤的外侧,或有的尸体上只有炸裂伤而无炸碎伤。炸裂伤散在分布,其中有些裂创内嵌有金属片,木片和衣服碎片。③烧伤。发生在距爆炸中心较近处,人体面对爆炸中心的一侧。烧伤多发生于头、面部等裸露部位。毛发(头发、眉毛、睫毛和胡须等)常发生烧焦、卷曲变形,体表烧伤可达I~II度,有的爆炸常可造成人体大面积烧伤,严重时烧焦炭化,皮下组织呈蜂窝状,并且烧伤区常有烟晕或火药残留物附着,其颜色和炸药种类有关。有衣物覆盖处先烧衣服,人体组织烧伤一般较轻,炸药颗粒沉着不明显。特别注意观察死者的“闭眼反应”,即爆炸瞬间,若面向爆心,由于强烈的光线照射,引起反射性紧闭双眼眼睑,使眼部周围的鼻根部、眉间及眼眦部的皱壁沟纹内皮肤常无烧灼伤或烟尘附着,待肌肉松弛后现出浅纹线,此种现象是一种生活反应,常是区别生前被炸死亡还是死后尸体被炸的重要依据。④冲击波伤。冲击波的致伤范围较大,远离爆炸中心的人体可受伤。这种损伤的主要特点是:多处损伤;外轻内重,一般体表损伤较轻,而内脏损伤较重,有时尸体完整,甚至体表无损伤;面向爆心一侧损伤最严重,背向爆心一侧损伤较轻微。
包括:①投射物损伤。指爆炸所形成的投射物对人体的损伤。爆炸所形成的投射物有两种,一种是爆炸物本身的投射物如手榴弹、爆炸填充物、包装物等爆炸后形成的碎片;另一种是爆炸时周围物体碎裂后飞溅引起的投射物如砖石、门窗等。前者常发生于距爆炸中心较近处,朝爆炸中心一侧。②抛坠伤。指爆炸后所产生的冲击波超压和动压将人体冲击或抛射后导致的损伤。其损伤程度与特征依据爆炸能量的大小、人体体重以及现场环境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一般情况下,抛坠伤具有与坠落伤相同的基本特征。③挤压伤。指爆炸后导致的建筑物或其他物体倒塌等使人体遭受物体较长时间的挤压所致的损伤,表现有皮下出血、表皮剥脱、挫裂创和骨折等。一般见于能量较大的爆炸。
包括:①损伤面大。与其他损伤的类型相比,爆炸损伤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和群体性特征,其原因在于爆炸损伤有上述多种原发性和继发性损伤的方式,而且波及相当的范围。②损伤复杂。由于爆炸损伤机制及种类多样性,因而导致其损伤复杂,同一伤者既有直接损伤,也有间接损伤;既有体表损伤,也有内脏器官损伤,或者不同的伤者所受损伤的严重性有明显的差异。③外轻内重。爆炸损伤所产生的外轻内重特征是由冲击波的特点所决定的,几乎所有冲击波的致伤机制如内爆效应、碎裂效应、惯性效应等均发生于体内,所以产生体表损伤轻微而体内损伤严重的特点。
在法医学实践中,爆炸损伤多见于意外事故,如矿井瓦斯爆炸,油罐爆炸,易燃品在生产、贮存或使用中意外爆炸,以及生活中的煤气爆炸,烟花爆竹爆炸,瓶装、罐装物爆炸等。但他杀也不少见,可见于各种报复杀人、纠纷以及社会敌视案件中,在恐怖组织活动猖獗的国家和地区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