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于1757年,176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版,原语种为法语。被视为最早的教育小说之一,也是西方文化史上第一部关于教育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的最完善的教育哲学论著,还是一部阐发社会政治思想的名著。此书的出版轰动了整个法国和西欧各国,影响巨大。卢梭将其看作自己最好和最重要的著作。共5卷。由于第4卷的章节“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牧师述”否定原罪和救赎,宣扬宗教冷漠主义,此书在出版当年就同时遭到巴黎和日内瓦当局的查禁和教会的公开焚烧。
这部著作讨论的是关于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政治和哲学问题,尤其是如何在一个腐败的社会保持个人的善良天性。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生来是自由和平等的,进入文明状态之后,才出现不平等、特权和奴役现象,丧失了自然本性。因此,卢梭以爱弥儿及其家庭教师的故事,主张对儿童进行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自然教育”,说明理想的公民是如何培养的。所谓自然敎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的自由发展。因此,他主张采用实物教学和直观教学的方法,反对抽象地死啃书本。同时,他将成长期划分为婴儿期、儿童期和青春期,主张按年龄特征分段实施相应的教育。他还主张对儿童进行劳动教育和自由、平等、博爱的教育,使之学会谋生的手段,不去过那种依高官厚禄的寄生生活,不受权贵的奴役,自由自在地享受大自然赋予的权利,人人平等,互助互爱。另外,卢梭还论述了对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爱情教育。
卢梭的教育学思想深刻影响了进步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他所提出的按年龄特征分阶段进行教育的思想,对后来教育学特别是对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极可贵的启示。在法国大革命中,《爱弥儿》启发了新型国民教育制度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