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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器损伤

/sharp instrument injury/
条目作者丛斌

丛斌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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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致伤物的锐利刃缘或/和锋利尖端作用于人体所形成的损伤。

英文名称
sharp instrument injury
所属学科
法学

具有锐利刃缘或/和锋利尖端的致伤物,称为锐器。常见的锐器有刀、斧、匕首、剪刀、玻璃片、金属片、磁片及木刺等。法医学上按使用方式不同,一般将锐器分为刺器、砍器、切器及剪器等基本类型。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的锐器既能用于砍,又能用于切,甚至能用于刺。因此,又有砍切器、刺切器之分。锐器损伤按其作用方式和发生的部位不同,可导致皮肤、骨骼和内脏器官不同类型的损伤。锐器损伤十分常见,尤其多见于他杀案件。

锐器创的形态较规则,创口可呈裂隙状或裂开,裂开的程度与皮纹走向有关。锐器创一般都有以下共同特点:创角尖锐、创缘整齐、创壁平滑、两创缘或创壁之间无组织间桥、创腔较深、创缘不伴或仅有很轻的擦伤、创口出血明显等。大多数锐器创的创口形状呈梭形或长梭形。

根据锐器的种类及着力方式的不同,可将锐器创分为刺创、切创、砍创及剪创。

具有锋利尖端的物体沿其长轴方向插入人体所形成的锐器伤。刺创的特点为创口小,创腔深,常伤及内部器官或大血管而危及生命。贯通刺创由刺入口、刺创管和刺出口组成;盲管刺创无刺出口。刺入口的形状常与刺器横断面形状相似,据此可推断刺器的类型。由于皮肤弹性回缩,刺创口通常略小于刺器横断面。

用切器的刃部下压,并沿刃缘的长轴方向推拉牵引形成的损伤,或称割创。创口的形状多为长梭形,呈条状裂隙,也可呈纺锤形、棱形和不规则形,依其所在的部位不同而异,两侧创缘合拢后呈细线状。除了四肢的切创可以较短以外,无论是长刃切器或短刃切器,所形成的切创一般均较长,常在10厘米以上,有时可超过致伤切器刃口的长度,这是切创不同于砍创、刺创的显著特点之一。有时身体突出的部位,如乳头、阴茎、鼻、耳等可被切断而形成切断创,这种创无创腔,只有创缘和创面,其创缘整齐,创面平整。

挥动砍器,以其刃部自上而下垂直或倾斜作用于人体形成的损伤。砍创可见于身体所有的部位,但以头面部最为常见,其次是四肢、颈部和躯干。砍创具有锐器创的基本特征,但刃部较钝或较宽的砍器(如柴斧)所致的砍创,其创缘常伴有擦伤;如倾斜砍击,砍器体部常与创口一侧的创缘摩擦而形成较宽的擦伤,而另一侧创缘则可能向上翘起,形成瓣状创;如砍器刃部一端完全砍入体内,则形成一钝一锐的创角。砍创创口一般呈棱形,创口长度决定于砍器刃部砍入组织的长度;垂直砍入人体较平坦部位(如胸、腹、背部),刃部全部进入人体组织时,砍创长度近似于或等于砍器刃长;砍器刃部全部进入人体组织,且伴有切创(砍切创)时,创口长度则长于砍器刃长;砍击人体较圆隆而突出的部位(如头顶、颈部、四肢),或砍器刃部仅部分进入人体组织内时,则创长小于砍器刃部长度。在深部骨质上的砍创,依致伤作用力的轻重和部位不同而有差异。以颅骨为例,轻者可形成颅骨外板局部缺失(砍痕);稍重则形成平直线状骨折或舟状凹陷骨折;更重则形成反映砍器刃部及体部特征的孔状骨折等;反复砍击头颅局部,也可致颅骨粉碎性骨折。仔细检查,可见砍器刃部在直接作用部位形成的颅骨粉碎性骨折,或平直线状骨折,或颅骨外板上的砍痕。骨折断面较平直,而不同于钝器所致骨折。其他部位如四肢、脊柱、肋骨上砍创所致的骨折,骨折断面也有平直的砍痕,这是不同于其他锐器创的特征。他杀时被害人前臂和双手常见因抵抗、搏斗形成砍创,甚至肢体离断,称为抵抗伤。

以剪刀的两刃绞夹人体形成的损伤。典型和单纯的剪创较少见,它常同其他致伤方式形成的损伤或锐器创同时存在,因此依作用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夹剪创、剪断创、剪刺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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