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出现在美国。1876年,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正式创立,校长D.C.吉尔曼(Daniel Coit Gilman)率先创办研究生院,同时提议为未来的年轻科学家从事基础研究设立一项研究基金。后来获得第一批资助中的4名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被称为博士后。1916年,美国成立国家科学研究委员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18年,该机构开始承担培养科学家的任务。同年,给予物理、化学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奖金50万美元。国家博士后的研究奖金随之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博士后研究人员激增,其他国家也随之仿效。
中国自1985年开始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提供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其中,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要在一位高级导师的指导或监督下工作2~3年。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或者转到另一个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即做二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政策只允许做两站博士后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