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算工业增加值时须遵循的原则包括:
①本期生产原则。工业增加值必须是企业报告期内的生产成果,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生产成果;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已出售的,还是未出售的或是不出售的,均应计入本期生产成果。
②最终成果原则。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从价值形态上看是价值转移的过程,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
③市场价格原则。增加值的计算价格,国际上一般有两种,即基本价格和生产者价格。所谓基本价格也称购买者价格,是指购买者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其中包括取得货物或服务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生产者价格是指生产者生产单位货物或服务所得到的价格,对于工业品而言,生产者价格就是产品的出厂价或对外提供工业性劳务时所获得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