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置于唐末,五代、宋、辽、金、元、明诸朝皆有设置,但在不同历史时期职能不尽相同。《资治通鉴》卷二五四载,僖宗广明元年(880),汝郑把截制置都指挥使齐克让奏黄巢自称天补大将军。这是较早出现的关于都指挥使的记载。此后,在中央禁军与藩镇军队中都出现这一使职,为重要的领兵将领。
两宋时期沿袭五代之制,在中央禁军的侍卫亲军、殿前军等不同层级编制皆有都指挥使。曾公亮《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军制》:“每军立都指挥使、都虞候,则古之师帅之任也。每军、每厢、每第立都指挥使,则古之军将之任也。”辽、金皆置侍卫亲军马步都指挥使司,置都指挥使以领之。金代京城有武卫军都指挥使司,掌京师巡捕。诸总都管府、节镇兵马司置都指挥使一员,“巡捕盗贼,提控禁夜,纠察诸博徒,屠宰牛马,总判司事”。这些都指挥使略相当于治安长官。元代置侍卫亲军各卫指挥使司,各军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
明代推行卫所制度,以都指挥使司主掌省一级的军政,简称都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共有17个都司,1个留守司,其后沿革、废置不一。都指挥使为都司长官,其下有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官。都指挥使司下设卫指挥使司、千户所、百户所。在东北、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也设置羁縻性质的都司卫所,如奴儿干都司、乌斯藏都司、朵甘都司等。亦置都指挥使等官,由当地部落首领担任,可以世袭,但须接受朝廷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