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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能力

/Social governance capacity/
条目作者曹志东

曹志东

最后更新 2023-03-05
浏览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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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并实现社会治理目标所体现出来的素质。

英文名称
Social governance capacity
所属学科
管理科学与工程

四类基本能力:社会治理主导能力、社会多元主体合作能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和维护公共安全能力。社会治理主导能力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引导和统筹作用。社会多元主体合作能力要求鼓励和支持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社会治理组织的自我调节与良性互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重点解决好多样性的民生问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要求高度重视公共安全问题的预防、预警、反应和处置,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以及防灾减灾等领域公共安全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社会治理能力充分发展体现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手段在社会治理中的充分利用,通过数据来驱动公共决策,最大化公共利益,最大限度控制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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