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在世界上建立起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人民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改革旧教育,逐步建立了苏联教育的新体系。
苏联教育
苏联采取的教育改革措施及学校教育制度。
- 英文名称
- Soviet education
- 所属学科
- 教育学
苏维埃政权自成立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国民教育事业,并着手进行全面的教育改革。1917年11月9日,新成立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发表了《告人民书》,提出苏维埃政府在教育方面的基本任务是:实施免费的普及义务教育,组织统一的苏维埃学校,培养师资,增加国民教育经费,广泛地建立成人教育组织,吸引教师讨论有关国民教育建设问题等。1917年11月中旬,发布《告全体教师书》和《告学生书》,要求教师与工农合作,学生接近工农。
1918年1月,苏维埃政府下令取缔官僚的学校管理机构──学区,各地中小学由工农代表苏维埃领导。并根据人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教会同国家分离,学校同教会分离》的命令,宣布信仰自由,禁止在学校内讲授宗教科目和举行宗教仪式,教会不能干涉学校事务。同年5月又决定实施男女合校,反对过去教育上的男女不平等现象。
1918年10月1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布了《统一劳动学校规程》和《统一劳动学校宣言》。文件提出尽快实施普及义务初等教育;使各级学校成为世俗、民主、免费、劳动人民能接受教育的学校;取消革命前的各种类型的学校。
1919年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新党纲,规定了社会主义学校建设的根本原则、远景计划和途径。1919年12月26日,人民委员会颁发了扫除文盲的命令,规定8~50岁的全体居民都有用俄文或本民族文字学习的义务。
1920年10月,列宁在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了题为《青年团的任务》的演说,进一步阐明了苏维埃学校的任务。1920年12月底,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党的国民教育会议。会议决定建立7年制学校来代替9年制学校;在7年制学校的基础上设立技术学校(即职业学校),修业3~4年。为了加强学校与生产的联系,在城市里创办了工厂艺徒学校,在农村创办了农村青年学校。
1923~1924学年,教育人民委员部颁发了苏维埃学校必须执行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把在学校里必须学习的全部知识分为自然、劳动和人类社会3个单元,称为综合教学大纲。这个大纲破坏了学科的系统性,不能保证学生学到系统的科学基本知识和巩固的技巧。
社会主义工业化提出了培养技术干部的任务。这一时期建立了许多工科、工程经济和其他高等学校,开设了十月革命前没有的专业。1928年根据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六月会议决定,把高等工业学校交给各工业部门领导。
这一时期苏联教育在改革旧的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同时,受到资产阶级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以及其他教育思潮的影响,设计教学法、道尔顿制在学校中流行起来,废止了入学、升级和毕业考试,取消了对学生学业的评定。因而教学质量下降,严重地影响了技术干部的培养。
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第十六次代表大会(1930)通过了实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决议。要求儿童8岁入学,至少要读完小学4年;同时为所有11~15岁的超龄儿童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城市和工人区实施7年制义务教育。从1932~1933学年起开始把所有的中学改组为10年制中学。
1931年9月5日,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小学和中学》的决定。这个决定批判了“学校消亡论”和“设计教学法”,指出学校工作中的决定环节是掌握科学基本知识。根据这个决定,教育部制定了分科教学大纲,并于1931~193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使用。
1932年8月25日,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中小学教学大纲和作息制度》的决定。这个决定确认课堂教学为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上课时教师应采用各种教学方法系统地讲述教材,培养学生运用参考书和教科书进行独立作业的能力;要求实行学生知识质量的评定,加强学校中的自觉纪律。根据这个决定制订了1933年的教学大纲。
这个时期高等教育也有很大发展。为了加速培养工人阶级的技术干部队伍,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派遣大批党员、团员和党的积极分子到高等学校学习。高等学校由1929~1930学年的190所发展到1940~1941学年的817所,在校学生达811 700人。1934年恢复了学位学衔制度。1938年9月5日,苏联人民委员会批准了《高等学校标准规程》,这是第一个全面论述高等学校的宗旨、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的基本文件。30年代还建立了师范教育体系。1936年决定实行教师个人称号的制度,随后开展了大规模的教师鉴定工作。这个时期,教育科学有了发展。M.K.加里宁、N.K.克鲁普斯卡娅、A.S.马卡连柯的教育实践活动和他们的教育观点对苏联学校教育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理论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1941~1945年,苏联进行了抗击德国法西斯的伟大的卫国战争。在战争期间,苏联政府继续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工作。
随着二战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苏联教育也很快地得到恢复和发展。从50年代开始,苏联教育进行了多次改革。50年代随着中等教育逐渐普及,产生了中学毕业生不能全部升学和就业缺乏准备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1958年12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关于加强学校同生活的联系和进一步发展苏联国民教育制度》的法律。这次改革加强了学校和社会的联系,但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1964年10月,苏联科学院主席团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院主席团成立了确定中学各科内容和性质的各科委员会和协调各科委员会的总委员会,集中了500多名学者、教授、教学法专家和优秀教师。他们对世界各国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进行比较研究,确定中学教学的范围和性质,使教学内容、组织和方法充分反映现代科学和文化的成就。1964年以后的教育改革持续到70年代中期。1973年7月1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用立法形式把教育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1958年的法律随之废弃。
1966年,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院改组为苏联教育科学院,对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迫切问题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如心理学家L.V.赞科夫和D.艾里康宁领导的教学和发展的研究,Y.K.巴班斯基关于教学过程最优化的研究,教育家V.A.苏霍姆林斯基在这个时期负责领导帕夫雷什中学的实验工作,并发表了许多论著。
60年代的教育改革强调了知识教育,对生产教学又有所忽视。于是1977年12月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又公布决议,批评中学毕业生缺乏应有的劳动训练,不能适应国民经济部门工作的需要。决议重新提出中学生在学期间要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要求学校改进劳动训练,增加生产教学的时间。
1984年4月10日,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发布了《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改革的基本方针》。苏联教育再一次进行改革,以便使教育适应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改革规定学制延长1年,实行儿童6岁入学;加强普通学校的劳动教育和职业训练,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普通文化教育水平。
国民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普通中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师范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设有托儿所(收2个月~3岁儿童)、 幼儿园(收3~7岁儿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收2个月~7岁儿童)。学前教育机构的任务是帮助家庭教育儿童,并为有子女的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和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使儿童受到全面的和谐发展的教育。
普通中学是实施普通中等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教育的统一的劳动综合技术学校。学校招收7周岁儿童入学。新的改革方案要求从1986年开始,逐渐向儿童6岁入学过渡。
由中等技术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和其他学校实施,培养具有中等专业教育程度的专门人才。招收不完全中学毕业生,修业3~4年。学生在接受专业教育的同时受完普通中等教育课程。如所招学生已受完普通中等教育,则修业年限为2~3年。夜校和函授学校一般延长1年。
由大学、学院及其他高等学校实施,培养有高深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的专家。高等学校采用日间教学、夜间教学和函授教学(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夜校和函授延长1年。
由高等学校和科研机关所设的研究生部开展。修业3年,不脱产学习的修业4年,通过基本课程考试后撰写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取得副博士学位。苏联的博士学位已不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取得博士学位者必须在工作中卓有成绩,对专业有深入研究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由苏联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
中小学师资主要由师范学校、师范学院和大学培养。师范学校属中等专业教育性质,培养小学教师、幼儿教育工作者和少年先锋队辅导员。招收不完全中学毕业生,修业4年,或招收完全中学毕业生修业2年。师范学院培养中学师资,修业4~5年。为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的业务水平,各地都设有教师进修学院。国家规定各级教师每5年必须进修一次;同时每5年要对教师进行一次评定,以确定他是否能继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全国教育工作的决策机关是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苏联部长会议。部长会议下设:①教育部,领导全国的学前教育、普通教育、师范教育。②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部,领导全国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③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委员会,管理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各加盟共和国设有相应机构,领导本共和国的教育工作。州(边疆区)、市和区设国民教育局对学校、学前和校外教育机关进行领导和监督。在教育部和国民教育局里,都设有视导员—教学法专家。学校由校长领导,在校长领导下设立校务会议,实行一长制和会议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扩展阅读
- 顾明远.战后苏联教育研究.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
- 王义高,肖甦.苏联教育70年成败.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