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蚀性越强,表明此类土壤越易遭受侵蚀;可蚀性越弱,表明此类土壤不易遭受侵蚀。土壤可蚀性主要受土壤粒径组成、有机质含量和饱和导水率等理化性质决定。在美国通用土壤流失方程(见水力侵蚀模型)、中国土壤流失方程等土壤侵蚀模型中用土壤可蚀性因子表示。对一种土壤类型而言,土壤可蚀性不因土地利用方式的不同而变化,但会随土壤耕种时间的长短而有所改变。
T.C.奥尔森[注]和W.H.威斯迈尔[注]于1963年提出土壤可蚀性指标,用标准小区上单位降雨侵蚀力所引起的土壤流失量多少来表征土壤性质对侵蚀的影响作用。由于使用小区实测资料来定义和评价土壤可蚀性,这个指标可以直接应用于土壤侵蚀预报。之后,威斯迈尔和D.D.史密斯[注]于1978年,J.R.威廉姆斯[注]等学者于1984年分别根据其研究结果,各自构建了适用于不同条件的利用土壤基本性状指标计算土壤可蚀性值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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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迈尔和史密斯构建公式(1)中,M为美国粒径分级制中修订粉粒含量%(0.002~0.1毫米粒径)×(砂粒含量%+粉粒含量%);OM为土壤有机质含量;s为土壤结构系数;p为渗透性等级。威廉姆斯构建公式(2)中,SAN、SIL、CLA为砂粒、粉粒、黏粒含量;C则为土壤有机碳含量;SN1= 1-SAN/100。
M.A.希拉兹[注]等于1984年提出了用土壤颗粒的几何平均粒径(Dg)来计算土壤可蚀性值大小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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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应用小区实测资料对上述成熟公式进行验证,提出了适用于中国土壤可蚀性值估算的修正公式和方法,如根据掌握的土壤资料选择使用威廉姆斯构建式计算,再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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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区实测资料,中国土壤可蚀性值变化于0.002~0.038,平均值为0.015。2010~2012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中,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质资料,主要采用威斯迈尔和史密斯构建公式,个别采用威廉姆斯的构建公式计算土属的可蚀性因子值,然后利用径流小区实测资料修正,最终绘制了全国土壤可蚀性因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