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直接任务。查明案件事实,指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谁实施了犯罪,实施犯罪的过程以及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情况。正确应用法律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公安司法机关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重要任务。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均承担法制教育职能,包括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教育公民充分了解其享有的各种权利;培养公民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意识。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总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就是维护其尊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心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犯罪分子的权利。刑事诉讼法保障国家刑罚权,规范国家权力,约束司法人员的行为使之不致滥用和失控,以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来自国家公权力的非法侵犯。中国刑事诉讼法通过各种具体任务的实现,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