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复兴管理局是早期新政项目中最具影响力和争议性的。其目的有两个:一是用“公平”竞争的行为规范来稳定企业;二是通过提供就业机会、制定劳动标准和提高工资来产生更多的购买力。作为新政初期最权威的联邦官僚机构和复兴经济的最重要工具,国家复兴管理局主要负责调整和管理劳工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州与联邦之间的经济关系。约翰逊局长拟订了一揽子法规,即“总统颁布的再就业协定”,参加该协定的企业雇主可以不受反托拉斯法约束,通过行业内部合作自行对生产、价格、工资、工时等进行规定,但需确立最长工时和最低工资原则,工人有权组织工会,用集体谈判方式解决纠纷等等。凡是接受这些法规的企业都发给“蓝鹰”徽章,上面印有“我们尽我们的职责”的字样。
国家复兴管理局在运转过程中将联邦政府推行的公共政策与私人企业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并在这个过程中,使政府管理经济的功能转为一种主导性的、积极的功能,成为一种超越经济范畴而涉及各方政治、法律关系的存在。这种存在起初给了美国人民信心,使他们克服了对大萧条和工资与物价下降的恐惧。然而,一旦经济开始复苏,它就变成了一种包袱,招致多方不满甚至是抨击。加之其执行放任主义的软弱性政策,到1934年,F.罗斯福被迫要求约翰逊局长辞职,进而取消国家复兴管理局。后来经历了几次重组,直到1935年5月,最高法院以违宪为由将其驳回。1936年1月被撤销。
作为政府与企业合作发展经济的试验,复兴管理局被普遍认为是失败的。然而,它所制订的法规为企业和工人设定了新的标准,比如每周工作40小时和终止雇佣童工;通过支持集体谈判帮助工会的发展等做法已经深入人心,为此后劳工权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