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用于表示海图要素实体的位置、大小及质量和数量特征等。是海图内容的基本表达形式,有助于海图的量测和使用。
海图符号的设计与海图的种类、用途、比例尺等有密切关系。一般以符号的形状、结构和颜色表示制图对象的质量特征,而符号的大小表示制图对象的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例。海图符号具备下列特性:可确定位置,一般有明确的符号位置定位点,保证物体在图上定位的精度;易于绘制,符号图形简明;易与实际物体联想,自明性强,符号图形多为实体的抽象表达或组合。
类型 | 符号名称 | 海图符号 | 实例图片 |
点状符号 | 灯塔 | ![]() | ![]() |
立标 | ![]() | ![]() | |
线状符号 | 沙质岸 | ![]() | ![]() |
路堤 | ![]() | ![]() | |
面状符号 | 湖泊 | ![]() | ![]() |
沼泽 | ![]() | ![]() |
海图符号按表示物标的特征可分为点状符号、线状符号、面状符号。①点状符号。用来表示可抽象为点状的地物或现象的符号。有明确的定位特征,定位点为符号图形中特定的位置,其符号大小与比例尺无关。如控制点、灯塔、礁石等。②线状符号。用来表示可抽象为线状的地物或现象的符号。符号沿某方向延伸且等长于实物的图上长度。如海岸线、航线、路堤等。③面状符号。用来表示呈面状分布的地物或现象的符号。其表示的范围大小与实物图上所占面积等大。如行政区划范围、湖泊范围、沼泽地范围等。海图符号按表示与实地比例关系又可分为依比例尺符号、半依比例尺符号、不依比例尺符号。按设计的投影面可分正形符号、侧视符号等。海图符号是海图信息传输的重要载体,通过对海图符号的形状、尺寸、方向、亮度、密度和色彩等视觉变量的优化设计,可有效提高海图的表现力和载负力。
海图符号以《海图图式》和海图图例两种形式表达其具体含义。①《海图图式》。载有海图上各种符号、注记和缩写规格的专用标准图书。由国家专门机构颁布实施,一般适用于航海图。②海图图例。图中使用的符号及表示方法的释义。通常配置在图中适当位置,一般用于除航海图以外的其他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