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洋技术装备来讲,最合理的试验应当是将其放到将来应用的真实条件中,也就是开展海上试验。海上试验是海洋技术装备研发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重要的海洋技术装备,都需要开展海上试验工作。
海上试验通常采用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海上试验场,海洋技术装备在海上试验场开展试验工作;一种是搭载船只到海上开展海上试验工作。
在国际上,有一些海上试验场,如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ctoria)的海洋技术试验场(Ocean Technology Test Bed,OTTB)就建立在温哥华维多利亚岛的萨尼奇海域。通过建设水下标准声学场系统、水下图像观测系统等海上实验站,可以为海洋技术装备、潜水器和海底观测网络等研发工作提供试验手段。海上试验需要了解实验海域在较长历史时期内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同时岸基需要具有强大的支撑能力,可进行装备的准备、维护、保养等,同时还需要开展数据处理、分析等工作。
中国以前没有非常完备的海上试验场条件,海上试验是通过搭载船只去海上试验,或者借用国际上的海上试验场。如在开展海底观测网络技术研究时,将海底观测网络原型系统拿到美国蒙特利湾的海上试验场去进行布放测试。2012年浙江大学建设了摘箬山岛海洋试验场,可以较好地支撑中国海洋技术装备研发中的海上试验工作。
与许多试验工作一样,在海上试验工作之前,一定要撰写海上试验大纲。海上试验大纲一般包括试验性质和目的、试验设备描述、试验保障条件和用船计划、试验安全控制方案和应急措施、试验时间与地点、参加人员和岗位职责、现场使用的技术文件和记录表格清单、试验方案(试验内容、步骤、测量数据及处理要求等)、试验结果记录方式、权威人士核实与签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