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①对动物种群资源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质是基因资源及其多样性,包括野生动物种群、农场动物品种/品系、实验动物品系保存、培育和合理利用;②动物个体福利的保护,核心理念是保护动物免受生理、心理伤害,让动物在康乐的环境中生存、在无痛苦中死亡,包括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等所有动物。这两方面都与动物保健、动物行为、动物保护立法等专业理论密切相关。动物保护理念所强调的保护动物种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所强调的保障动物福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以及与国际社会接轨的需要。
“动物权利”“动物解放”是以“动物保护”为名的极端思潮,将动物权益提高至与人类等同地位,认为一切物种无论在法律还是精神层面都与人持有同等权利。主张完全禁止动物实验和畜牧生产,禁止使用(皮、毛、绒等)或食用动物产品(肉、蛋、奶等),显然不能被社会公众认同。
动物保护的历史虽然可追溯到古希腊柏拉图和中国“马师皇治马”的远古时代,但真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理念始于19世纪的英国。182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禁止虐待动物法案》(马丁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动物保护法案。1835年,英国颁布实施《1835年虐待动物法案》,1911年修订并更名为《1911年动物保护法》。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先后制定实施了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各国动物保护法律在具体内容上差异显著,尤其是动物福利标准与各国的经济、文化、传统观念等密切相关。从动物保护理论体系的发展看,19世纪的动物保护和立法的主要内涵是“反虐待”,而20世纪以来的现代动物保护立法则以动物福利和物种多样性为核心,且动物保护法律化和行动措施日趋国际化。联合国下属相关国际组织、政府间合作组织、民间组织等不断成立,《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国际捕鲸规则公约》《保护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国际重要湿地特别是水禽栖息地公约》《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等动物保护相关国际法相继诞生,对推动世界动物种群及其多样性保护、生态平衡和动物福利事业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国际事务和世界动物保护方面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OIE)、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orld Animal Protection,WAP)、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e Resources,IUCN)、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orld Wildlife Fun,WFF)、世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Wildlife Conservation Society,WCS)、国际野生动物关怀组织(Care for the Wild International,CWI)、国际动物权利协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Animal Rights,ISAR)、国际保护灵长类动物联合会(International Primate Protection League,IPPL)等。
1981年,WAP由分别成立于1950年的世界动物保护联合会和1959年成立的国际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合并而成,是联合国认可的国际组织。总部设于伦敦。其宗旨和任务是保障动物在不受“可避免痛苦”的状况下生存,通过开展实地项目、普及教育和与政府对话,提供动物需求的相应条件。2013年10月28日,WAP与中国兽医协会于第四届中国兽医大会上签署《合作推动中国动物福利事业谅解备忘录》,开始其在中国的全面合作。
WCS原名纽约动物学会(New York Zoological Society,NYZS),由美国纽约州特许于1895年4月成立,目的是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促进动物学研究。1993年更为现名。该组织已对世界65个国家的500多个地区的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进行自然保护研究和基金资助,保护了世界上约50%的动物多样性。
中国最早实施动物保护法律管理的是香港,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执行;台湾地区则于1998年制定《动物保护法》。中国大陆自1984年9月20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森林法》并于1985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先后颁布实施了《草原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等与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动物保护法》正在制订中。
动物保护的意义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人类对动物利用的主要驱动力是经济效益,在保护动物和经营得法的前提下,有保护地利用可获得既有社会认可、又能提高品质的更大经济效益。动物保护的社会效益远高于经济效益,可以提升国家形象和公民及社会文明程度,改善和保障社会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保障科学研究成果获得国际认可(实验动物标准化和伦理认可)。生态效益主要表现在生物资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动物保护则是维持生物多样性的必要措施。
动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和提高全民意识的舆论宣传等综合手段来实现。具体措施和方法主要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人工繁殖种群,防止或延缓有关物种的灭绝,实施再引进工程等。中国已成功地实施拯救麋鹿的再引进工程。此外,进行科学研究,解决濒危动物的救护问题;开展国际合作,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活动,并充分利用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基金和国际先进技术,均可有效地进行动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