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在保加利亚成立了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注],其目的是在全世界尚无统一土壤分类的情况下,提供一个国际间可相互比较的土壤分类参比基准。1982年在印度召开的第12届国际土壤学大会上此倡议得到确认,由国际土壤学会[注](今国际土壤科学联合会)第V组分管。1990年在日本东京都召开的第14届国际土壤学会上,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以一个专题形式提出了自己的分类方案。1992年在法国蒙彼利埃(Montpellier)召开的土壤分类会议提出,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成立时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确定的联合国世界土壤图图例单元主要用于1∶500万世界土壤图,而1990年修订版的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全球土壤参比数据中心(ISRIC)确定的世界土壤图图例单元已划分出第三级图例单元。
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和图例之间出现了不一致和矛盾,而图例单元的划分较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更加详细。最后认为,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已完成其历史任务。在此基础上,由土壤科学国际联盟、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全球土壤参比数据中心联合成立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推举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组长A.吕埃朗[注]为第一任主席。经过近三年的准备及各国土壤学家的积极参与,1994年在墨西哥召开的第15届国际土壤学会上,提出了一个161页的报告(实际上是一个分类方案),标志着国际土壤分类发展已步入新的阶段。
作为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的继承者,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在联合国世界土壤图图例单元的基础上,于1998年形成了正式方案。此方案的完成是世界各国土壤科学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这是因为,世界各国已有大量的土壤分类资料,对土壤系统分类理论基础和方法有了统一的认识,加上土壤学家和相邻学科的强烈要求以及几个国际组织的密切合作。此分类方案具有如下特点:①广泛吸收各国土壤学家的智慧。继承了国际土壤分类参比基础的工作,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为基础,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全球土壤参比数据中心修改的图例系统为起点,吸收了世界各国土壤学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在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成立后三年间曾邀请了20多个国家的40多位有经验的土壤学家先后在法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南非、阿根廷、越南、中国和格鲁吉亚等地举行会议并实地验证,使此方案不断完善。因而,此份报告内容丰富且有很大的影响力。②修订了诊断层、诊断特性和诊断物质。对原有的诊断层指标做了一定修改,对诊断特性做了一些增减。③增删了原有的土壤分类单元。基本上与修正的图例相当,有少量增减。整个分类系统有30个一级分类单元,对每一个单元的分布、概念、定义和性质以及相邻的土壤的联系均有阐述。④充实了人为土的分类。在世界土壤图图例单元中对人为土的分类是极为薄弱的,只是在作为联合国世界土壤图图例单元最后一个单元划分了人为土,其下分为耕作的(agric)、堆积的(cumulic)、肥熟的(fimic)和城市的(urbric)等几个二级单元,在具体划分时缺乏明确指标。1998年,这一方案全盘采用了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中人为土的分类体系和指标,建立了人为土一级分类单元。1998年,在法国蒙特利埃举行的第16届国际土壤学会上,决定采用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作为土壤科学国际联盟的参比系统,正式成立了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工作组,推举比利时鲁汶大学的J.德克尔[注]为主席,并聘请世界14位土壤学家作为指导委员会委员,负责组织和推动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的活动。在此次土壤学大会上正式出版了此方案的正式版本(ISSS/ISRIC/FAO,1998),同时还出版了相应的简要本和图集。并以此方案为基础出版了《世界主要土壤教程》和相应的CD-ROM(ISRIC,2001)。此方案已以英、法、德、日、西班牙、意大利、立陶宛、波兰、罗马尼亚、越南文和中文出版。
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以欧洲土壤学学派的学术思想为基础,特别是吸取了俄罗斯、英国、德国和法国土壤分类的一些概念和术语。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方案与美国土壤系统分类同样以诊断层和诊断特性为基础,但有各自的侧重,并显示出它的特点:①强调黏粒活性在分类中的重要性。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继承了世界土壤图图例单元的经验,将黏粒的活性放在一级单元加以区分。对具有黏化层但无铁铝层的土壤根据黏粒的活性区分为出低活性淋溶土[注]、高活性淋溶土[注]、低活性强酸土[注]和高活性强酸土[注]。②坚持水成作用在分类中的意义。鉴于水分运动对土壤形成的影响,俄罗斯、英国、德国和法国土壤高级分类单元中都有水成土的独特地位,中国也在其系统分类中设立了潜育土土纲。在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方案中,除根据潜育特性在一级单元中划分出潜育土外,还根据潜育特性和滞水特性划分出潜育(gleyic)或滞水的二级单元(stagnic)。③确认人为土的分类地位。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先后邀请了中国土壤学家龚子同和张甘霖作为指导委员会委员,并直接负责人为土分类。此方案进一步确认了人为土在分类中的位置,并根据中国土壤学家的意见,按中国土壤系统分类采用了灌溉层、堆垫层、草垫层、厚熟层和水耕层系列(包括水耕表层和水耕氧化还原层),划分出灌淤人为土[注]、草垫人为土[注]、堆垫人为土[注]、厚熟人为土[注]和水耕人为土[注]。随着城市土壤研究的深入,世界土壤资源参比基础方案中还增加了工程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