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组织框架安排、财务管理权责划分、财务管理机构设立等内容,其中财务决策权和控制权的划分是核心,目标是在法律约束范畴内,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对应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是产权制度,企业集团经营的目的是在权益界定的基础上,实现产权明晰、受托责任明确、科学管理。法律关系上,企业集团是多层次、多法人的联合体,内部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对外独立负债、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比单体企业更复杂。产权关系上,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设置应有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如子公司董事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工作,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从权责对等原则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具有支配权,因此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财务决策不利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设定利润转移额限制、母公司承担子公司年度亏损等制度,以保护母公司利益。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设置形式与核心企业的组织体制对应,在设置基础后充分权衡集权和分权再行确定。优化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有利于集团内部横纵向财务管理权、责、利的划分,协调各层次的财务目标、财务行为、实现集团财务协同。多主体、多层次的体制特征核心,是母公司角色定位,以及由此决定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联模式和组织结构模式。所谓母公司角色定位,指母公司或者集团总部应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通过对组织总部和分部关系的研究,母公司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可能有三种角色定位,即战略规划者、战略投资者和战略控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