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内容丰富,独具特色,在中国文化史和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国伦理思想发端于殷周时期,迄今已有3000多年的发展历史,经历了一个古代、近代、现当代的发展过程。就其研究内容而言,几乎涉及伦理学的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特有的概念、范畴、理论命题和观点,形成了各具风格、性质不同且互有辩难交融的学派和理论体系。在近代以前的发展史上,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最为充分的发展,对中国社会和历史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道家、道教和佛教伦理思想同儒家伦理思想既有长期的争鸣也有相互借鉴的一面,宋明理学伦理思想的产生即是儒释道融合的产物。自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中国近代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时期。与传统伦理思想形成发展的背景和格局不同,近代伦理思想面临古今中西的冲撞并围绕既要学习西方又要摆脱帝国主义压迫,既要争取民族独立又要摆脱传统伦理束缚的主题而展开,与怎样对待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西方近代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密切相关。围绕古今中西之争,产生并形成了以维护传统伦理思想为主的复古主义或保守主义和以批判传统伦理思想为主的进步主义或激进主义,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发展为自由主义西化派、现代新儒家和马克思主义三大伦理思潮。三大伦理思潮围绕着如何走出中世纪、走向近现代,实现中国伦理文化现代化的论题展开了激烈的思想辩难和论争,并在相互辩难论争的过程中相互吸收,成为中国近代伦理思想的基本架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成为主流的伦理思想形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道德生活实践相结合,与中华民族优秀的伦理文化传统相结合,产生了两大标志性的理论成果即毛泽东伦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中国伦理思想在现当代的重要发展成果,培育出了中国革命道德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德,对中华民族接续古代的辉煌、完成近代的民族解放与实现国家独立以及促成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都发挥了重要的价值引领和理论支撑作用。
中国伦理思想
中国历史上产生的伦理思想和道德理论的总称。
- 英文名称
- Chinese Ethical Thoughts
- 所属学科
- 哲学
萌生于远古、发端于殷周时期的中国伦理思想,大体上经历了四个时期,每一历史时期又分为若干发展阶段,形成为既一脉相承又不断趋时更新的发展历史,凝结成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中国近代伦理思想和中国现当代伦理思想的理论形态。总体上看,传统伦理思想是以儒家伦理为主流、儒道佛互补共生的伦理思想形态,近代则是围绕古今中西以探寻符合中国实际的新型伦理思想而展开,现当代伦理思想则以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为核心。
中国伦理思想发端和奠基时期,也是中国封建地主阶级伦理思想产生并逐步取代奴隶主阶级伦理思想的时期。在中国最早的奴隶制社会——夏代已有了对尧舜时代道德教化的初步总结并形成了为后世乐道的“夏礼”和“夏道”。“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夏道尚忠,本质上是对虞舜时代道德风俗的继承。夏礼是在对史前时代礼俗和礼仪总结的基础上适应夏代社会生活的要求而制定的。“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商代已有了一些初具伦理色彩的概念和命题。周初统治者以殷为鉴,主张“修德配命”“敬德保民”,倡导“孝”“友”“恭”“信”“惠”等宗法道德规范,初步建构了一个以“孝”为核心、“纳上下于道德”的思想体系,正式肇始中国伦理思想的发展历程。
春秋战国,中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社会的剧烈变革导致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儒、墨、道、法等诸子百家围绕道德本原、人性与人的本质、义利之辨、道德准则、道德作用、道德评价、道德修养等各种问题展开争鸣,提出自己关于治世、治心的伦理思想主张。以孔子奠基,经孟子、荀子等人的阐发而形成的儒家伦理思想,从“家族本位”出发,建立了一个以仁为核心,仁礼结合、仁义并举的道德规范体系,崇尚“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强调“重义轻利”和崇德尚礼,并提出了一套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理论。儒家伦理思想适应于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的需要,基本上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使“天下有道”的利益需求。墨家伦理思想是从儒家伦理思想的对立面而提出来的,反对儒家的“仁爱”或“等差之爱”,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以“利人”“利天下”为最高目的和最高准则,具有功利主义的特点,基本上反映了小生产者和自由民的利益和愿望。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伦理思想由自然“无为”之“道”立论,主张人应以“道”为法,清静无为,素朴自然,保持“无知无欲”的状态,崇尚知足、不争和“不敢为天下先”,追求“逍遥游”的个体自由,反映了一部分士人消极、厌世的心理和愿望。法家伦理思想以韩非为主要代表,主张“不务德而务法”,否定道德和道德的社会作用,从极端功利主义走向了“以法代德”的非道德主义,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中激进派的政治需要。诸子伦理思想的相互对立,表现出各自对西周以来的宗法等级制和“周礼”的不同立场和态度,奠定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基础。
包括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至明中叶、明末至鸦片战争等阶段,是中国封建宗法伦理思想演变、发展、完备并走向衰败的时期。
秦亡汉兴,被秦朝罢黜了的非法家思想开始活跃起来。汉初黄老之学适应休养生息的需要一度成为主流的伦理思想。汉武帝时为维护“大一统”的宗法秩序,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董仲舒推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创立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天人合类”为宇宙论基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从此,儒家伦理思想成了中国封建伦理思想的正宗。《诗》《书》《易》《礼》《春秋》等儒家经典被尊为“经”,对儒家经典进行诠释与阐发的经学成为官方哲学,并形成了求证圣人本意于“六经”的“我注六经”的古文经学和用“六经”来阐明自己思想的“六经注我”的今文经学。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伦理思想在汉代曾遭到司马迁、王充等人的批判和东汉末年农民起义的打击,进而产生了发展的危机。
魏晋时期,为挽救名教的危机,“玄学”伦理思想应运而生。玄学大致经历了正始玄学、竹林玄学和元康玄学三个时期,相继出现了以王弼为代表的“贵无论”,提出“名教本于自然”;以嵇康为代表的“自然论”,认为“名教不合自然”;以裴𬱟为代表的“崇有论”,主张“自然不离名教”;再到郭象的“独化论”,提出“名教即是自然”,成为玄学理论发展的高峰。魏晋玄学援道入儒,论证“名教”与“自然”的关系,从“名教本于自然”“越名教而任自然”到“名教即自然”,展现了一种哲学思辨的分析精神和对人生价值追求的深刻思考。
南北朝隋唐时期,由印度传入的佛教在统治阶级的支持下得到迅速发展,先后形成了许多中国化的新宗派,三论宗和天台宗开始综合北方禅学和南方义学而自建体系,华严宗和禅宗力图汇通佛教各宗的理论来实现自己的发展。与此同时,道教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与传播。由于外来的佛教和土生土长的道教的兴盛,改变了中国思想史的进程和构成,儒、佛、道之间相互斗争、相互影响成为这一时期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趋势。佛教伦理思想的根本宗旨偏重于“出世”而不是“入世”,因而不断遭到儒家学者的抨击。唐代思想家韩愈举起“反佛”的旗帜,大力维护儒家伦理思想的正宗地位。唐代中叶以后,出现了儒、道、佛三家伦理思想合流的趋势。
自宋代开始,中国封建社会由鼎盛转入衰微,社会基本矛盾日趋激化,封建统治者为了稳固统治秩序,不得不加强君主专制。与此相适应,在思想领域中产生了理学(也称道学)。理学伦理思想继承孔、孟儒家“道统”,汲取佛、道二教的某些思想成果,建立了一个融本体论、价值论、功夫论于一体的道德形而上学体系,丰富了儒家伦理思想的思辨形式并使其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成为儒家伦理思想发展的成熟形态。理学伦理思想有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大流派。程朱理学把“仁”“义”“礼”“智”抽象为宇宙的“客观”本体,即“天理”,反过来又把“天理”作为封建道德的本源;用所谓“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论证人之所以有善、恶的根源;主张通过“居敬穷理”“学问思辨”的修养工夫,达到“复尽天理,革尽人欲”的理想境界。陆王心学主张“心外无理”,认为“心”既是宇宙本体,又是道德本体,它自有直觉“是非正邪”的本能,“不假外求”。道德修养就是“致良知”,只须通过内心“省察克治”的工夫,做到“知行合一”,就能“存天理,去人欲”。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派的伦理思想在理论上虽各具特色,但本质上都是把封建道德绝对化。在理学伦理思想产生和形成的同时,出现了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事利之学”,强调“功利”与“道义”的统一,肯定人们的物质生活欲望,认为“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并以“才德双全、智勇仁义交出而并建”者为理想人格,给理学伦理思想以有力批判。
明清之际是一个“天崩地解”、各种矛盾尖锐冲突的大变动时期和封建社会的衰落时期,也是明清实学且具启蒙色彩的伦理思想产生的时期。以李贽、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颜元、戴震等为代表的思想家们开始对理学伦理思想展开批判,肯定人的自然欲望和物质生活需求,并为正当的个人利益辩护,提出了具有一定启蒙意义的伦理思想。李贽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大胆地提出“人必有私”的观点,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王夫之强调“理欲合性”,认为天理寓于人欲之中,“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戴震对理学的“天理”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指出“后儒以理杀人”甚于“酷吏以法杀人”,尖锐地揭露了理学伦理思想的反动作用。后来,由于清王朝的封建统治秩序趋于稳定和统治者在文化思想上实行高压政策,明清之际具有启蒙意义的伦理思想一度转入沉寂,到了近代才得以复苏,并为资产阶级伦理思想所继承和发展。
中国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在曲折中形成发展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初步发展的时期。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一时期产生了地主阶级改良派伦理思想、资产阶级维新派伦理思想和革命派伦理思想。鸦片战争前后,以龚自珍、魏源为代表的地主阶级改革派鉴于当时中国社会政治黑暗、吏治腐败和道德衰落的现实,提出了以改革封建道德、整肃人心为主要内容的伦理思想,主张整顿日益沦丧的道德风尚,倡导“以实事程实功”“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睁开眼睛看世界”,开启了近代伦理思想的先河。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太平天国领袖把农民群众朴素的平等观与基督教原罪的平等观结合起来,提出了一种“天下一家,人人平等”的伦理思想,并以此作为农民起义的行动纲领。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引进西方的进化论与功利主义学说,批判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提出以“自强”“平等”“新民”为主要内容的伦理思想,宣传“开明自营”的合理利己主义,并以此作为维新变法的精神旗帜。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了以“自由”“平等”“博爱”以及“人权、独立”为主要内容的伦理思想,同时主张弘扬“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中国固有伦理观念,并以此来开展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
从1919年五四运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传入中国并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与自由主义的西化派伦理思想和现代新儒家伦理思想斗争中逐步取得胜利的历史时期。三大伦理思想围绕着“中国伦理文化向何处去?”“如何才能复兴和光大中华伦理文化”并建设起与中国社会现代化相适应的新的中华伦理文化等问题,展开了长期的辩难与论争,它们之间的辩难与论争构成这一时期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中国伦理文化现代化是在近代以来所萌生和拓展的古今中西之争以及伦理革命、道德启蒙的运动中拉开自己的序幕的,它始终面临着既要跟上伦理文化的世界化潮流又要保持伦理文化的民族特性,既要学习西方伦理文化的合理因素又要抵制西方伦理文化的“丛林法则”,既要肯定传统伦理文化的优秀成果又要抛弃其封建糟粕等历史性的文化难题,三大伦理思想试图用自己独特的价值视角和理性思维回答或破解这些难题。比较而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以其对民族伦理虚无主义和民族伦理保守主义的双重超越,以及立足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前途而融合中西古今伦理文化,进而构建一种与中国社会现代化运动相适应的新型伦理思想而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最后成为引领中国伦理文化现代化发展的旗帜。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中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道德生活实践相结合,与中华民族优秀的伦理文化传统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并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即毛泽东伦理思想。毛泽东伦理思想作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第一大杰出理论成果,不仅培育出了中国革命道德,而且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发展和中国伦理思想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辩证结合,为结束中国近代以来的民族屈辱、实现国家和民族的新生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阶段不断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伦理思想实现新的突破、形成新的理论和迎接伟大复兴的重要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在意识形态方面取得主导和主流地位。适应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对资产阶级思想、封建主义思想的批判,提倡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主要内容的国民公德,建设民主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精神文化。50年代初的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将伦理学作为一门资产阶级的“伪科学”加以取缔。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学术界除了研究共产主义道德以外,也开展了对道德遗产批判继承问题的讨论,以及对抽象人性论和人道主义的批判,冯定、张岱年、周辅成以及周原冰、罗国杰等都在为恢复伦理学学科和建设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科学努力,取得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需要,中国伦理学学科得以正式恢复,1982年罗国杰教授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出版,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的初步建立。与此同时,伦理学研究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逐渐摆脱旧伦理学的桎梏,在向生活回归、向世界开放和向传统扎根诸方面都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规范体系,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形成了中国伦理学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发展格局。经过改革开放40年努力,中国伦理学已经发展起伦理学原理、中国伦理思想史、外国伦理思想史、应用伦理学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一大批伦理学新兴交叉学科如经济伦理学、管理伦理学、政治伦理学、教育伦理学、网络伦理学、信息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等竞相问世并吸引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当代中国伦理学在致力研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以及社会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的基础上,开始研究人与自身、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使得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域不断扩展与提升。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面向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伦理学学科体系、理论体系、教材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就。
数千年中国伦理思想,涉及的理论问题很多,不同时代不同阶段的伦理思想家们均提出了与当时社会生活和精神文化相适应的一系列伦理道德命题、范畴和观点,使得中国伦理思想充满着“旧邦新命”的理论特质。就其大者而言,关注的论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在中国伦理思想中,有关道德本原的不同观点主要体现在人们在对“天人关系”、社会道德状况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关系等问题的讨论中。在天人关系的思考中,一些思想家把天视为人格性的“天命”“天意”并以此作为道德的本原,一些思想家则往往以物质的、自然的天为“本”,从中寻求道德的根据,认为圣人“见于天地之条理,定之以为天下万世法”。就社会道德状况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关系而言,有的认为道德是圣人为调节人们的利害冲突而制定的,利害冲突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人们对利益的欲求。有的则认为道德与物质生活水平没有什么必然联系。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关系来论道德的本质,认为道德本质上是协调人们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和意识形态。
在中国伦理思想中,有关道德作用的探讨往往是同人禽之辨和君子小人之辨联系在一起的。儒家认为道德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主张“志道据德”,并提出了“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命题,肯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伦理价值。道家从“道法自然”的认识出发,强调“尊道贵德”,主张培育起一种“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功成弗居”的道德精神,并以此来引领社会的道德生活。法家从德法之辨的角度来谈论道德的作用,提出了“贵法不贵德”的命题。宋明时期的理学家大多高度肯定道德的社会作用,认为儒家道统有着高于并优于政统和学统的价值,要求接续并弘扬儒家道统。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则批判了道德决定论和道德无用论,主张辩证地看待道德的社会作用,认为道德的社会作用是有条件的,受社会经济关系和生产力的制约并对社会经济关系具有能动作用和反作用。
中国伦理思想中关于人性善恶的问题,关乎对人内在本质及其道德需要的认识,也同人为什么要讲道德,人何以能够讲道德等问题密切相关。孔子提出“性相近”的命题,认为人的本性是相似的,但是由于成长过程中所受到的教育、所处的环境不同便产生了差异。孟子主张人性善,人性有仁义礼智四端,只要加以较好的培养就可以使人成为像尧舜一样的圣人。荀子则认为“生之谓性”的人性是恶的,善是人为教化的结果。人任其本性发展就会变恶,经过礼仪教化才能使人性变善。法家认为人不可能为善,主张人性“自为”(利己)。告子则主张人性“无善无不善”,善或恶在于后天环境的影响,否认有先验的善恶规定。道家视“无知无欲”的“朴素”状态为人性之本然,并以此作为所谓“至德”的根据。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说”,扬雄提出“性善恶混”。迨至宋代,理学家提出性二元论,认为气质之性有善有恶,天命之性粹然而善。明清时期的王夫之主张“性日生论”,认为“命日受,性日生,日生则日成也”,并认为日生而日成的人性就其内容而言是天理和人欲的合一。近代资产阶级维新派多以趋乐避苦为人性,主张建立以趋乐避苦为基础的功利主义道德。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则坚持认为人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辩证统一,人就其天性而言是既不善也不恶,善恶本身是人后天学习和环境熏染的产物,因此既强调加强自身的学习与修养,也强调对环境和社会关系的改造。
道德准则是中国伦理思想的中心问题。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是“仁”。“仁”即“爱人”,是总的道德原则。儒家道德规范体系中的“义”指各种具体的行为规范,包括忠、惠、孝、慈、悌等。汉代以后,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被概括为“三纲五常”,或“三纲六纪”,宋明时期又提出“忠孝节义”“礼义廉耻”等道德原则或规范。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以“平等”“互助”作为道德原则和规范,并主张弘扬“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传统道德规范。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则主张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主要道德规范,倡导遵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准则。
中国伦理思想特别注重道德价值问题,并开展了义利之辨、理欲之辨、志功之辨、君子小人之辨。儒家基本的倾向是主张重义轻利,主张“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与不当为”。法家基本倾向是主张重利轻义,主张以利害作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墨家则主张义利合一、志功合一,认为真正的道义就是要给国家人民带来利益,因此推崇“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道家则主张义利俱轻,并把清净寡欲、知足不争和“绝仁弃义”当作基本的价值追求。汉代董仲舒主张“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司马迁则肯定法家的重利轻义之说,指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盐铁会议期间,以桑弘羊为代表的大夫派主张重利轻义,而贤良文学派则主张重义轻利。两宋时期,二程与李觏、王安石与司马光、朱熹与陈亮等展开了义利理欲和王霸之辨,形成了理学伦理价值观和反理学的伦理价值观。明清时期义利之辨和理欲之辨得到进一步发展。近代史上中西古今之争也贯穿着义利理欲之辨,并形成了初具近代色彩的道义论和功利论两种理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既反对抽象的道义论和动机论,也反对狭隘的功利论和效果论,主张无产阶级的功利与道义、动机与效果统一论。
中国伦理思想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是道德修养和道德教育问题。儒家主张治国应“以修身为本”,在强调进行包括家庭教育在内的道德教育的同时,更注重自我道德修养。在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上,一些思想家主张通过“养心”“内求”的工夫,以发明本心,扩充善端;提出并形成了“正心”“诚意”“内省”“自讼”“慎独”“主静”“居敬穷理”“省察克治”等一套内心修养方法;一些思想家则主张“养心”与“践履”“习事”相结合,重视习俗环境的作用,反对“主静空谈”。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则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在实际生活中磨炼的方法,主张将改造主观世界同改造客观世界有机地结合起来。
中国伦理思想中关于人生的目的、意义和理想的问题。儒家充分肯定人生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有义”视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而“最为天下贵”的根本标志。因而把知义、求义、尽义,成为有道德的“君子”“圣人”,看成人生最高的目的,并把实践仁义道德作为人生的最高义务。他们主张“重义如泰山,轻利如鸿毛”,提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认为只有“尽其道而死”才是对“命”和人生的正确态度。墨家主张积极有为,把“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视为人生的奋斗目标,他们斥“命”颂“力”,“摩顶放踵”“备世之急”,虽牺牲自己身体亦在所不惜。道家提倡一种以“保身”“全生”和“道法自然”为宗旨的人生哲学,并以“为而不争”的圣人和“超然物外”的真人为理想人格。佛教视人生为“苦海”,主张超脱尘世,以求“来世福果”,这是一种悲观出世的宗教人生观。近代资产阶级维新派提出了“鼓民力,开民智,兴民德”的主张,呼唤祛除国民道德上的“奴性”或劣根性,培养起一种自觉、自强和自由和“做新民”的新人格。以孙中山、章太炎为代表的革命派主张“道德革命”,提出“替众人服务”和“重然诺,轻死生”的革命道德观,倡导培育“知耻”“重厚”“耿介”和“必信”的优良品德。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主张锻铸革命的人生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理想人格的内容,倡导“对事业极端地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满腔热忱”“对工作精益求精”的人生态度,强调“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与世界上其他伦理思想比较而言,中国伦理思想是一脉相承而又不断与时更新的伦理思想,连续性和绵延性构成中国伦理思想的显著特征。中国进入文明社会的路径不同于古希腊那样表现为一种革命性变革,而是表现为连续不断、改良式进取和维新,这一路径也深刻地影响了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中国伦理思想是世界伦理思想史上连续性伦理思想的典范,“阐旧邦以辅新命”成为许多伦理思想家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共识。除了连续性和绵延性的传承特点之外,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还具有以下6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与西方伦理思想重视个人需要和欲望的满足并以个人利益出发来论道德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有别,中国伦理思想以家族和群体为本位,认为人之所以优于和高于动物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视个人为家族和国家的一分子,强调整体利益和群体价值,主张“天下为公”“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儒家推崇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都可以说是践行“天下为公”的典范。儒家反对“独亲其亲”“独子其子”的行为,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并把“老安少怀”视为济世理想。法家管仲学派提出“社稷重于亲戚”的观点,对私亲戚而危社稷的行为表示了极大的鄙夷。秦国法家也主张“不以私害公”。《吕氏春秋》提出“昔先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清明之际的王夫之从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的认识出发,强调“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近代孙中山在领导民主革命的过程中主张继承“天下为公”的思想,培育一种“替众人服务的新道德”,并认为“这种替众人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道德的新潮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及以无产阶级集体主义为基本道德原则的思想是对历史上乐群、贵公的整体主义精神的批判继承与创造性发展。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主张仁爱,强调“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孔子看来,爱是仁的一般原则,血缘亲情是仁的自然基础。由这一基础提升而达到人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境界。“天下归仁”是他的理想社会,实现“天下归仁”当从“为仁由己”“力行近仁”入手。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一方面坚持仁爱的尊卑亲疏远近原则,强调爱亲敬长的伦理意义;另一方面又以此出发强调仁民爱物。仁虽然始于亲,却不终于亲,这是仁能够成为最普遍的道德价值的关键所在。由“亲亲”推展到“仁民”,再由“仁民”扩充到“爱物”,清楚地表达了仁的层次递进。宋代张载在《西铭》中提出“民胞物与”的伦理思想,认为天地是我的父母,民众是我的同胞,万物是我的朋友,世界上的一切人物都与我自己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敬养老人、抚育幼小、帮助弱者即是我应尽的义务,也构成我生命的意义源泉。近代康有为把“仁”看作天地生灭、乾坤扭转的主宰者,认为“仁”是先天地而存在的最高的善。仁爱成就人道之文明,人道之进化。孙中山不仅推崇传统仁爱,而且将仁爱与博爱联系起来,指出“仁之种类有救世、救人、救国三者,其性质皆为博爱”。并认为救世之仁爱即宗教家之仁爱,救人之仁爱即慈善家之仁爱,救国之仁爱即爱国志士之仁爱。革命家的仁爱即在于救国救民,为达此仁爱虽牺牲性命,在所不计。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将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仁爱学说加以创造性的发展,提出革命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观点,主张“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崇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伦理关系建构。
与西方伦理思想尚竞争、重分立的倾向有别,中国伦理思想本质上是一种贵和、尚和的和平主义伦理思想。注重天人之间、人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群体之间的和谐,肯定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世界和平的伦理意义,是中国伦理思想一以贯之的传统和基本特征。儒家提出了“礼之用,和为贵”“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以及“协和万邦”“和实生物”等命题。道家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认为和谐是道的基本属性和表现形式。庄子明确提出“与天和”和“与人和”的命题,主张为了实现“与天和”和“与人和”首先必须实现“心和”,以平静祥和的心态去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并以知足、不争和无为达致“人和”。墨家致力于和谐人际关系与和谐天下的建构,提出的“兼相爱,交相利”旨在破除人与人、家与家、国与国不和谐的状态。墨家所向往的是一个贵不傲贱,富不侮贫,强不欺弱,人人都能相亲相爱、平等互助的社会和世界。近代孙中山认为,“中国人几千年酷爱和平,都是出于天性”,“说到和平的道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种特别好的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也十分重视和谐、和合与和平的伦理,主张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中国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核心理念则可以一个“和”字来表示。“和”作为传统文化的精华,成为自古及今中国思想家的伦理共识。
中国伦理思想重视义利之辨。义利之辨曾被看作“人生之大防”“为学之根本”“治乱之总纲”,其他诸如人禽之辨、王霸之辨、志功之辨、理欲之辨、才性之辨、仁富之辨等莫不是义利之辨的展开和深化。孔子认为,义是君子应该具有的重要品质,“君子义以为质”,也是人生所应该追求的精神境界,在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上,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应该做到“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因而主张“义”重于“利”,把仁义看作最高的道德原则。孟子把义作为基本的道德原则和核心的道德价值,强调“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荀子认为,义是人优越于动物的本质所在,并以“先义后利”为光荣,“先利后义”为耻辱。墨家推崇“义利并重”,把“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视为“贵义”的集中表现。汉代董仲舒强调“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宋明时期的理学家主张严义利理欲之辨,强调“不论利害,惟看义当为与不当为”。尽管宋代产生了陈亮、叶适的事功之学,凸显了利益的作用,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也提出了一些为个人利益辩护的思想命题,但是整体上看,中国历史上的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观点始终占主导地位,先利后义、重利轻义甚或义利两行的观点虽然时有凸显,但始终不是主流。近代史上梁启超、陈独秀等人虽然肯定功利主义,但是并未如同T.霍布斯、C.-A.爱尔维修、L.费尔巴哈那样宣扬公开的利己主义和合理的利己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主张超越道义论与功利论的对立,崇尚一种道义与功利的辩证统一。社会主义义利观本质上是一种以义导利和见利思义论,要求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合法利益。
在中国伦理思想中,“立德”比“立功”“立言”更为重要,“德”被认为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无论个人身处何种社会阶层都是如此。儒家主张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崇尚“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进取精神,强调积极地进行自我道德修养,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追求理想和志向应有“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坚定的人生态度。一个人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不降其志,不辱其身”,都要有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执着精神。道家也主张“尊道贵德”,只有巩固修身之本,才可以立身、为家、为乡、为邦、为天下。墨家主张严格要求自己,强化自己的道德修养,指出:“君子察迩而迩修者也。见不修行见毁而反之身者也,此以怨省而行修矣。”宋明时期的理学在修养的本体论和工夫论两方面均做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居敬”“穷理”“自存本心”“省察克治”等一系列关于道德修养的命题和观点,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伦理思想关于道德修养的理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也十分注重道德修养问题,并认为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必须有高度自觉的道德修养,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和共产党人自觉的道德修养既是改造客观世界的实际需要,也是造就共产主义新人的内在要求。
中国伦理思想传统崇尚“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理念,既相互辩难,又相互吸收。荀子主张“目视备色,耳听备声”“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只有超越私己的局限才能真正把握“道”的真谛。道家主张虚怀若谷,提出了“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的思想。中国伦理思想对于外来伦理文化,包括佛教、基督教,亦能够兼收并蓄,扬长避短,为我所用。中华伦理文化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和自我更新的能力,总是能够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儒家从“道莫盛于趋时”“日新之谓盛德”的思想认识出发,强调“以日新而进于善”,在博采众家之长的过程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文化发展。近代思想家梁启超论述新文明之建设,认为“新”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二者缺一,时乃无功。”主张把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与西方伦理思想的长处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一种融合中西的新的伦理文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主张辩证地对待古今中西伦理思想,不仅主张总结从孔夫子到孙中山的中国思想传统,而且主张对外国的思想文化,例如各资本主义国家启蒙时代的文化,“凡属我们今天用得着的东西,都应该吸收”,并形成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伦理文化借鉴方针。
中国历史上的各种伦理思想,尤其是儒家伦理思想,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朝鲜、日本和东南亚,甚至在西方社会都产生过不同程度的影响,它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心理、习俗和道德观念的形成和发展。现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也以其严谨的科学性、鲜明的人民性和强烈的实践性正在促进中国伦理思想的现代性发展,对于当今中国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科学地总结中国伦理思想,建设新时代富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伦理思想,对于伦理文明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乃至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