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档案学家A.W.马勃斯著,1974年出版。吸收并继承了英国伦敦大学教授R.艾利斯在第一届档案大会上提出的文件运动的“三阶段论”的思想,即文件的三个阶段——现行阶段、暂时保存阶段、永久保存阶段。将文件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成四个部分:业务部门向文件中心移交文件、文件中心的文件处理、文件中心对于无价值文件的清理、文件中心向档案馆移交文件。马勃斯还指出,对任何机关形成的文件都有必要考察其“生命”中的三个运动阶段。机关形成的文件的生命周期有三个运动阶段:①文件形成者在现行活动中的频繁利用时期,经常被称为“现行期”;②文件在现行活动中不再频繁利用,但偶尔仍有行政管理作用的时期,通常被称为“休眠期”(即半现行期);③文件不再有行政管理作用而被销毁或由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而被送进档案馆永久保存阶段。并指出了这三个阶段所对应的保管场所,即文件在第一阶段保存在形成者或使用者的办公室;在第二阶段保存在文件中心;在第三个阶段保存在档案馆。
这种由文件中心的理论解释而衍生出的文件阶段的划分成为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起点,奠定了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