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含共性是现代语言类型学最核心的概念之一,来源于J.格林伯格在1963年的《某些主要跟语序有关的语法普遍现象》一文,与之相对的另一个概念是非蕴含共性。例如:①如果代词性宾语后置于动词,那么名词性宾语也同样后置。②如果一种语言有性的范畴,那么它总具有数的范畴。③如果一种语言有三个基本颜色词,那么头两个一定是“黑”和“白”,第三个则是“红”。以上这些都是典型的蕴含共性。它们都是后一个特性的存在以前面那个特性的存在为条件。
蕴含共性是现代语言类型学的一种基本研究的范式,也是与传统语言类型学相区别的标志之一。它虽然源于格林伯格,但是把它发展到极致的是J.A.霍金斯,他经常用几个条件来限制蕴含共性的前件,以便排除例外。例如:
如果一个语言使用前置词,且动词位置不是SVO,那么当形容词后置于名词时,领属语也后置于名词。[该共性可以形式化为:Prep & -SVO⊃(NA⊃NG)]
揭示人类自然语言的蕴含共性也是当代语言类型学的追求目标。目前德国康斯坦茨大学的语言共性库一共收录了2029条语言共性,全部是蕴含共性。此外,《世界语言结构地图集》在线版(WALS)也收集了大量的蕴含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