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开采所引起的一系列正、负环境地质问题及由其诱发导致的环境、生态和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多数情况下都是地下水位升降的结果。因此,地下水位优化控制是地下水管理最基本的内容。
地下水位对环境的控制作用在不同土壤类型、不同气候条件和不同植被覆盖条件下有一定差异。对中国典型地区地下水位控制阈值的研究表明,华北平原有利于山前调蓄的地下水位埋深为10米、中东部平原浅层控制土壤盐渍化水位埋深为2~3米、防止地裂缝的水位埋深为7米、深层控制地面沉降水位埋深为50米、浅埋岩溶区地下水位应控制在岩溶含水层上覆的松散岩类的底板高程(2米)以上;西北控制天然植被衰败的地下水位埋深为2.0~4.5米、人工绿洲灌溉期控制土壤盐渍化的地下水位埋深为1.2~1.5米,非灌溉期中冻结期地下水位埋深1.3~1.5米,冻融期为2.2~2.7米;沿海地区防止海水入侵的地下水位阈值应控制在漏斗中心水位高程-5~-6米,最大不超过-8米。
在不同的地下水管理目标的约束下,地下水位的优化控制标准也不完全相同。水资源系统和生态环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很大,地下水资源管理也难以同时满足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需求等目标的同时最优,地下水位优化控制标准需要面向主要管理目标、因地制宜地科学论证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