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言现象是方言接触造成的。从双方言在语言集团中的涉及面的角度说,有两种情况:①在单一方言区,大多数人只说一种方言,而有少数人除此以外,还熟习一种强势方言(譬如共同语),他们主要是当地的文化人。这种情况下,强势方言向弱势方言施加影响,主要通过这些双方言人为媒介,在弱势方言中形成倾向于强势方言的语言层次,譬如文读层次。这是方言发展史上很重要的环节。②全民性的双方言现象。这在不同方言的交界地区或交错分布地区比较常见。例如在湘南和桂北土话区,几乎所有以土话为母语的人都能跟说土话一样熟练流畅地说西南官话;西南官话作为强势方言,对当地各种土话的影响极大,已经全面介入土话的语言结构。
在一些多种方言交错的地区,能在多种方言之间无障碍地进行语码转换的人很常见(这可以称为“多方言”现象)。不过通过对他们家庭生活的调查,仍能确定其第一语言。
双方言现象是双语现象在方言中的表现。实际上,双语与双方言有时是合一的。例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的壮族人当中,经常有壮语与西南官话及当地汉语多种土话混杂使用的情况。
由于推广普通话而形成方言与普通话的双方言现象,较多见于教育较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如上海、广州等;但即使在乡村地区,在受过一定教育程度的年轻人当中,这种现象也已变得越来越普遍。
零散的个人双方言现象,譬如父母双方来自不同方言区而使子女能说两种方言,一般不会对方言演变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