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含义有很多。
①指开口与合口的不同。
宋代等韵图郑樵《七音略》在每一转的最后注有“重中重”(如第一转)、“轻中轻”(如第二转)、“重中轻”(如第十五转)、“轻中重”(如第二十四转)等标记,有的转还在这些标记下加小字“内重”或“内轻”,如第四转标“重中轻内重”,第七转标“轻中重内轻”,等等。罗常培著《释重轻》一文认为:“所谓‘重’‘轻’者,固与‘开’‘合’异名而同实也。”就是说,凡第一字标为“重”的就是“开口”,第一字标为“轻”的就是“合口”。
②指声母发音部位的不同。
如《韵镜》以三十六字母中“帮滂並明”为“唇音重”,“非敷奉微”为“唇音轻”;清代劳乃宣《等韵一得》以舌头音“答塔达纳拉”为“重舌音”,舌上音“咤侘茶拏阿”为“轻舌音”;以正齿音“查叉楂沙𩭿”为“重齿音”,以齿头音“帀攃杂萨”为“轻齿音”。
③表示发音方法的不同。
例如,唐代释智广《悉昙字记》以梵文不送气字母ga、ja、ḍa、da、ba为“轻音”,以梵文送气字母gha、jha、ḍha、dha、bha为“重音”。
④表示韵母等呼的不同。
敦煌写本《守温韵学残卷》有“四等重轻例”,列举“高古豪反 交肴 娇宵 浇萧”等26组例子,与《韵镜》的四等分布完全一致;而明桑绍良《青郊杂著》则以“重、次重、轻、极轻”四科表示“合撮开齐”四呼。
⑤表示由声母的清浊引起的调值的不同。
例如,日本沙门了尊《悉昙轮略图抄》卷一:“八声事……四声各轻重,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