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模式包括:
①土地使用。对土地的使用,要依照土地用途进行。中国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类。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土地用途是指调查当时的实际用途,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中的主要项目进行划分。在土地登记申请书中,土地用途填写登记时的实际用途,如学校、商店、工厂等。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建设用地的用途以城镇土地分类中的二级地类为准,一般为商业金融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城市水域和其他用地。农业土地的用途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土地分类的一级地类为准,一般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及其他农用地。
②土地保护。申请土地登记的土地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在城镇,主要应与城市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相协调;在农村,主要符合村庄、集镇规划,与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相吻合。土地权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都要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③土地改造。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利用模式一般应根据土地适宜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