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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条目作者何雄浪

何雄浪

最后更新 2024-02-23
浏览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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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东南亚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发展的区域性国际组织。简称“东盟”。

英文名称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成立时间
1961-07-31
成立地点
泰国曼谷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泰国曼谷泰国首都曼谷泰国首都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4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成立。

1976年2月,第一次东南亚国家联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强调东南亚国家联盟各国协调一致的《巴厘宣言》。截至2016年12月,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成员国有10个: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千米,人口6.34亿。各成员国加强了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合作,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迅速增长,东南亚国家联盟逐步成为一个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组织。

东盟首脑会议东盟首脑会议成立以来,东南亚国家联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宗旨和目标是:①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②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③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④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⑤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⑥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⑦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紧密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1991年,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所有国家建立或恢复了外交关系,开始了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正式对话。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积极发展睦邻互信的战略伙伴关系,以开创美好的共同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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