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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国际

/Amnesty International/
条目作者姚旭

姚旭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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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强烈政治与意识形态色彩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声称致力于推动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又称国际特赦组织。

英文名称
Amnesty International
又称
国际特赦组织
成立时间
1961
成立地点
英国伦敦

该组织于1961年由英国律师P.本南森[注]在英国伦敦宣告成立,“旨在让公众更多地去关注侵犯人权的事件”“动员公众舆论,对侵犯人权的政府施加压力,以期改变”。与此同时,该组织也对各国实行的死刑制度进行了批评,认为死刑制度就是对人权“最为终极”“最为彻底”的否定。该组织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或地区已有超过700万名会员及支持者,是全球最大的人权组织。

大赦国际虽强调自己的非政府组织特性,称“态度公允”“不受任何政府、政治派系或宗教派系的支配”“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任何政府或政治制度”,实际上却是带有强烈政治与意识形态色彩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有学者指出,大赦国际采取双重标准,以非政府组织为外衣为西方利益服务、输出西方意识形态,例如该组织在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北爱尔兰独立运动人士遭镇压、南非种族隔离、波多黎各独立运动等事件上长期刻意消音。伊利诺伊大学法学教授F.A.波义耳[注]曾任国际特赦组织美国分会董事,他坚持认为大赦国际的行为与美国的外交政策利益密切相关,其原因是西方国家为大赦国际提供了主要的运作资金。2002年,波义耳在接受采访时说:“大赦国际的主要动机是宣传,其次是金钱、获得更多成员以及内部地盘之争,最后才是人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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