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2月6日,最初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6国政府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1998年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截至2019年11月,共有成员26个。宗旨是:促进南太平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平洋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太平洋共同体主要负责人是总干事,总干事下设2名副总干事,分别负责运营和管理具体项目。管理具体项目的副总干事下设7个司,包括:地质科学司(合并南太应用地学委员会SOPAC后设立),经济发展司,社会发展司,渔业、水产养殖和海洋生态系统司,陆地资源司,公共卫生司,发展数据司等。运营管理副总干事下设财务、行政、人力资源、通讯、出版、翻译、法务等部门。此外还单独设战略与政策规划署(SEPPF)。太平洋共同体每两年召开一届会议,制定相关政策并决定总干事人选。闭会期间,政府及行政机构代表委员会有权就重要事项做出决策。
资金来源包括三个部分:①会员费,总额为1000万美元,90%由澳大利亚、美国、法国和新西兰4国缴纳,其余10%由22个岛国和地区负担。②澳大利亚等4大国提供的项目援助。③欧洲联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通过多边组织或直接向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提供的援助。
出版物有:《活动月刊》和《南太平洋会议报告》(年刊)。两刊均为英、法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