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5日,爱尔兰、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卢森堡、挪威、瑞典、意大利和英国10国外长在英国伦敦签订了《欧洲委员会法规》,宣布成立欧洲委员会,此后欧洲国家相继加入。该组织具有国际法地位,为联合国观察员身份的国际组织,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最早成立的机构。2022年3月16日以后,俄罗斯不再是该组织成员。截至2022年9月,该组织共有成员国46个。
该组织的宗旨是:努力实现更紧密的欧洲联合,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维护议会民主和人权原则。在此目标下的主要任务有:审议各成员国共同关心的有关政治、人权、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等问题,并通过推动各成员国政府签订各种协议和公约,或向成员国政府提出建议等方式,谋求在这些领域采取统一行动。该组织成立以来共签署了100多个条约和协议,其中最主要的有《欧洲人权公约》《欧洲社会宪章》《欧洲社会安全条约》等。目标是维护欧洲的人权、民主和法治。
组织机构包括:①秘书处。有正、副秘书长各1名,下设6个处。②部长委员会。是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下设部长代表委员会,各成员国各派1名大使级常驻代表。③议会大会。由成员国的国家议员组成,是一个咨询机构,没有立法权。④欧洲地方和地区政权代表大会。⑤欧洲人权法院。⑥欧洲人权委员会等。总部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官方语言为英语和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