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初,在德国形成测树学(材积测定)的基础上,形成了林价算法中的林木价格和价值评价理论与方法。
林木评价
对林木数量、质量和价值的评估。
- 英文名称
- trees evaluation
- 所属学科
- 林业
林木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林木数量评价、质量评价和价值评价。
主要评价林木的树种、胸径、树高和材积等,通过编制材积表和出材率表来评价林木材积、出材量。
由于树种和立地条件等差异,林木的生长、形状、材质不同,同一株林木不同部位的形状、材质也各异。因此,需要评价林木的生长量和材种规格(大中小径级)。根据林木的缺陷如腐朽、裂纹、弯曲、尖削和节子等来评价林木缺陷程度,以便于选造优材、大材。
主要是林木数量和质量的货币价值评估。常用的评价方法有林木市价、林木费用价、林木期望价等方法,在评价时要根据林木的生长发育阶段选用适宜的方法。一般以主伐年龄为界分两种情况考虑,达到主伐年龄以上的成过熟林木,多采用林木市价进行评定;未达到主伐年龄的幼龄、中龄、近熟林木,多采用林木费用价进行评定。预测人工林的收益多采用林木期望价方法。①林木市价。又称林木买卖价、时价、采伐价或林木卖价。是以与要评价的立木性质相似的林木买卖实例价格为标准评定的林木价格。其评价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直接评价法是按与评定林木在各方面条件相似的林木买卖价实例为标准进行评价的方法。在林木评价时不可能找到与评定林木完全相似的实例,评价林木与交易实例林木的“相似”是树种、林龄、直径、树高、形质、数量、采伐方式、地利条件、交易情况等方面相似。间接评价法又称市场价倒算法,是由林产品(原木、薪炭材、木炭等)在市场上交易的实例价格倒算,间接地对立木价格进行估算。②林木费用价。根据林木经营所需纯费用的后价合计而评估的林木价格,即从造林开始到评价时所投入的费用(造林费用、管理费、地租)后价合计减去期间(间伐等)收益的后价。③林木期望价。又称林木收益价。指人工林在一个轮伐期内,从现在年(轮伐期>现在年>1)到皆伐时预期收获的前价合计减去这一期间所需费用的前价合计。林木期望价评价法最初由德国学者M.福斯特曼(Martin Faustmann)于1849年提出,其前提是从无林地到有林地,土地是租来的,资金是从银行贷的,则用该评价方法可测评其经营能否获利。
林木评价的作用是:①了解林木的数量、质量和价值,掌握林木的特点、经营条件和利用潜力,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等提供科学依据。②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③了解森林经营的优缺点,找到发展方向,激发经营积极性。④便于开展林木交易、产权流转和抵押、林木征占用费用核定、森林灾害和破坏损失核定、森林保险等市场化活动。
扩展阅读
- 孟宪宇.测树学 . 3版.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
- 吉田正男.林价算法及林业较利学.东京:地球出版株式会社,1954.
- 于政中.森林经理学.2版.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