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成立,作为阶段性、过渡性的权力机构,负责管理自治区的教育、经济、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税收、旅游和社会福利等事务。驻地为约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1996年1月,阿拉法特当选主席。2005年1月起,阿巴斯担任主席。官方电视台为巴勒斯坦电视台。2013年1月,阿巴斯签署命令,要求将法规、公文、证件等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称谓统一改为“巴勒斯坦国”。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
根据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简称巴解组织)与以色列签订的《奥斯陆协议》建立的被占领土巴勒斯坦人的自治机构。
- 英文名称
- Palestinian National Authority
- 成立时间
- 1994-05
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立法委员会代行自治议会职能,行使立法、监督及批准预算等职能,实行一院制。第一届立法委员会有88名成员,第二届立法委员会有132名成员,1997年批准基本法。主席是行政机关首脑,负责签署法令,主持内阁工作,指挥安全部队。内阁对立法委员会集体负责,拥有立法建议权,负责制定预算,包括约20个职能部门。2003年增设总理一职,负责组成内阁,监督政府机构运作,应民族权力机构主席要求召开并主持内阁会议。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力,设有两级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分为民事法院、非民事法院、军事法院和检察院4类,受理不同案件。最高法院是司法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关,还是有关权利、刑事、土地和个人身份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
警察部队下辖国家安全部队、民事警察部队、预警部队、情报总局、军事情报部队、军事警察部队、海岸警卫队、航空警察部队、民防部队及地方警卫队等10个分支机构,另有直接对民族权力机构主席负责的特别安全部队和总统安全部队。2003年约5.6万人,配备装甲车、火炮、导弹和高射机枪等武器,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建有训练基地,埃及和英国等国家向其提供人员训练。
致力恢复、发展农业,鼓励农民种植橄榄,引导私人投资农业,加强农业服务。发展私营企业,颁布《鼓励投资法》和《工业园和自由工业区法》,建设加沙工业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新建公路,成立民航机构,修建加沙国际机场,投资建设电网。成立货币管理局,引导大众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推行“巴勒斯坦首批课程发展计划”,至2004—2005学年完成中小学教科书更换工作,增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扩大大学对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卫生服务中心,向婴幼儿提供免费免疫接种,对儿童进行成长监控。至2000年,经济建设与教育卫生事业取得明显成果。随后地区局势恶化,物价及失业率升高,教育及卫生事业遭遇困境。
2006年3月,伊斯兰抵抗运动(简称哈马斯)联合独立人士和技术专家组建新政府,随后因未满足以色列提出的3项条件,遭到国际社会的排斥。2007年3月,哈马斯与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简称法塔赫)组成联合政府,双方的根本分歧却难以弥合。同年6月,哈马斯武装人员将法塔赫武装人员逐出加沙地带。此后,国际社会普遍支持法塔赫在约旦河西岸成立的政府,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遭受严格的封锁与禁运。法塔赫与哈马斯虽多次做出努力,双方的和解仍未实现。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争取外援,得到欧盟、美国、沙特阿拉伯、日本、挪威及世界银行等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经济援助,2003年从欧盟、美国和沙特阿拉伯获得5.26亿美元,占国家援助支付总额的56.7%。2005年俄罗斯总统普京到访,宣布提供各种装备、帮助训练安全部队人员及重建基础设施。2006年1月,来自欧盟及其他国家900名观察员监督了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1993~1998年,中国向巴方提供约1.33亿美元无偿援助或无息贷款。1995年12月,中国在加沙设立驻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办事处,1996~2009年,双方高层互访频繁。1996~2006年,中巴双方签署了5份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96~2009年,中巴贸易额由286万美元增至2000万美元。
扩展阅读
- 姚惠娜.列国志:巴勒斯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