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出现之前,马车是重要的代步工具,1875年英国出现了马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896年,英国的法律事故保险公司签发了保险费为10~100英镑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最早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由保险人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以外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保险。
- 英文名称
- motor vehicle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
- 所属学科
- 经济学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但不包含: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以及他们各自的家庭成员、车上人员。
按照承保方式,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包括两类:①强制保险。在中国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②自愿保险。即商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中国简称机动车“三责险”。
机动车“三责险”与“交强险”主要的区别有:①“三责险”实行自愿投保和承保,而“交强险”实施法定投保和承保,“交强险”的保费费率、责任限额和保险责任也由法律规定。②“三责险”实行过错责任制,而“交强险”实行一定程度的无过错责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有责任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赔偿限额。③“三责险”的经营目的由企业自身决定,“交强险”要采用“不盈不亏”的经营原则。④“三责险”的理赔位于“交强险”之后。⑤“三责险”不需要单独核算,而“交强险”与其他保险业务需要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在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可选择投保多种附加险。①车上货物责任保险。承保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车辆所载货物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②精神损害抚慰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发生所投保主险约定的承保责任内的事故并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害时,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应向受害者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作用在于:①保障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③发挥费率杠杆作用,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④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