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企业或个人引进或进口国外植物及其产品时,需持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植物检疫检疫证书、进境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批单及其他相关单证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出口植物产品的,需提供贸易合同等单证。国内调运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的,调入单位需持植物检疫要求函向省或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构申报。
首页
[{"ID":42424,"Name":"农学"},{"ID":69406,"Name":"植物保护学"},{"ID":126089,"Name":"植物病理学"},{"ID":126090,"Name":"〔植物病理学概述〕"},{"ID":126113,"Name":"植物病害防治"},{"ID":126114,"Name":"植物检疫"},{"ID":126116,"Name":"植物检疫程序"}]
. 农学 . 植物保护学 . 植物病理学 . 〔植物病理学概述〕 . 植物病害防治 . 植物检疫 . 植物检疫程序植物检疫程序
/phytosanitary procedure/
最后更新 2022-12-24
浏览 162次
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植物检疫措施的内容和步骤方法。包括受理报检、现场检疫、室内检验、检疫出证、检疫处理、检疫监管等步骤。包括对管制性有害生物实施的检验、检测、监督或处理。
- 英文名称
- phytosanitary procedure
- 所属学科
- 植物保护学
植物检疫人员在指定口岸、堆场、仓库或种植地对拟进出口或调运的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检查。检疫人员核对货证是否相符,运输和包装材料是否遭受病虫害污染,货物有无水湿、霉变、异味、杂质、虫蛀、活虫、土壤和鼠类等有害生物,并按照相关标准扦取样品连同现场发现的可疑病虫害样品、有害生物送实验室进行检测鉴定。
实验室检疫人员对送检的样品和现场发现的可疑病虫害样品、有害生物按生物学特性及形态学特性,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检疫鉴定报告。
植物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相关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有害货物,或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货物,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经检疫合格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允许进出境或调离。发现有害生物的货物,由植物检疫机构监督进行除害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的货物,作退回处理。发现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货物,作销毁处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植物及其产品的装卸、运输、储存、生产、加工实施监督管理,可以根据需要,在入境植物及其产品的装卸、运输、储存、生产、加工场所等环节实施外来有害生物监测。
指根据相关法规,检验检疫机构派植物检疫人员对输出植物及其产品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产地疫情调查或装运前预检。
如发现重大疫情应立即上报国家植物检疫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