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从1991年开始对转基因生物活动进行监管。阿根廷根据第124/91号决议成立了国家农业生物技术委员会,确定国家农业生物技术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和程序。第328/97号决议规定了国家农业生物技术委员会的成员资格。第289/97号决议确定国家食品安全与质量服务局对转基因食品的管辖权限。
阿根廷农业产业部第763/11号决议确定了一系列针对转基因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管理活动的指导方针,第701/11号决议是第763/11号决议的补充,一般适用于未获得商业批准的转基因生物品种,包括监管下的试验许可和商业释放的环境风险分析。第437/2012号决议对农业生态体系环境风险分析、生物安全活动等提出了管理要求。第241/2012号决议,规定了转基因植物在生物安全大棚内种植的批准要求。第17/2013号决议规定阿根廷种子和转基因生物的生产的管理要求。第173/2015号决议有关于生物改良新技术的管理,规定了新技术产品是否可以认作转基因产品的评估程序。第226/197决议规定了监管措施要求。第498/2013号决议规定了转基因种子标准、分类。第60/2007号决议规定了针对已获得商业批准的品种通过杂交育种获得的复合性状转基因植物的管理要求。第318/2013号决议规定了与已通过风险分析评估的品种,在生物结构上相似的品种的管理要求。对于转基因动物,第57/2003号决议规定了试点环境释放的有关许可要求,第177/2013号决议规定了农用转基因动物的进口管理要求。对于转基因微生物,第656/1992号决议规定了实验和环境释放批准要求,以及转基因微生物产品在动物上应用的有关要求。
试验环节审批涉及阿根廷农业产业部生物技术司、国家农业生物技术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与质量服务局、国家种子研究所等部门。商业化生产前,需要获得阿根廷农业产业部农业食品市场司、转基因应用农业技术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与质量服务局和国家农业生物技术委员会等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