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词汇是德语的dauerwald,英文译为continuous-cover forest,与近自然林(naturnahe wald, close to natural forest)、异龄混交林(uneven-age mixed forest)和择伐林(plenterwald)为同一语,是分别从持续时间、经营机理组成结构和作业方式等多个角度表达森林形态的专业词语。恒续林强调了近自然森林培育的目标状态,如下图所示,当混交异龄林中部分优势林木生长到目标直径时,就达到了恒续林状态。
森林建群后经过前4个结构发育阶段后达到的混交异龄林的恒续林状态(作图:陆元昌)
恒续林的思想是欧洲近自然森林经营理论的起源标志,其理念和技术在17世纪就广泛应用于森林经营实践中,于1854年由慕尼黑大学林学家K.盖耶尔(Karl Gayer)系统整理并在专著《森林经营》中率先提出,20世纪初有了进一步发展,德国埃伯斯瓦尔德大学教授A.米勒(Alfred Möller)在其著作《恒续林思想及其价值和意义》对此作了系统论述。从经营技术角度看,恒续林是无主伐作业的经营体系,与主伐作业的同龄纯林相比,森林的结构指标变得复杂而经营指标变得简单了,恒续林要求树种结构指标与群落生境相适应并考虑自然分布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年龄结构指标与树种和个体差异关联并有层次性,空间结构指标要与树种的生态和生产特性及个体目标树的需求相适应;经营指标简单化,没有了可持续轮伐作业的面积和蓄积控制要求而可以在任意大小的林分内实现可持续经营,龄级、轮伐期、间伐时间、主伐作业等都失去存在的意义。由于恒续林经营对森林三个结构的精细理解和调控,使得森林作为生态系统的新陈代谢能够维持平衡,无主伐的经营避免了生态发育中断,系统的物质循环能持续进行,从而在作业级的整体层面获得稳定而富于物质收获和森林相关的各种利益。恒续林理论代表着欧洲近自然林业在20世纪初开始的丰富与发展,到20世纪末期成为德国、奥地利、瑞士等中欧国家的主导林业模式,并在欧洲广大地区得到应用与实践。瑞士工业大学教授J.-P.许茨(Jean-Philippe Schuetz)于2001年出版的《择伐森林》(Der Plenterwald)中对恒续林及其多种结构化混交林在18~20世纪的经营技术和成效发展做了分析和总结。中国林业进入21世纪后,恒续林的思想和经营方式开始从理论研究向实验示范发展,在2016年发布的《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中,森林经营设计中包括了恒续林状态的森林和相应的森林作业法,标志着恒续林经营从试点实验向实践应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