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构成三要素的学说,强调国家由领土、人民(人口)和政府(组织)构成。部分学者提出四要素学说,强调除了以上要素之外,还有国家主权(权力)。
国家构成理论
关于国家形成元素及其相互组成关系的理论。
- 英文名称
- theory of state formation
- 所属学科
- 地理学
国家构成理论与现代“国家”的概念密切相关。“国家”(states)一词最早来源于拉丁语“地位”(status),它在中世纪用法与统治者的身份或地位以及王国的“地位”相关。16世纪,现代国家的概念从这种早期用法中发展而来,首先在法国然后在英格兰出现。这两个国家提供了建构现代国家实体的范例,即有一个建构在边界之内的运行良好的政府机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中的政权,由此形成了现代“国家”。
国家构成的具体要素包括:①领土。指为其所居住的居民政治上的组织所控制的地域。国家组成的首要要素,它是国家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和空间。②居民。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居民是形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对象。以一定数量、定居某地区的居民作为国家的组成要素,即人口。定居某地区的居民,是指定居下来的而不是流动性的人口,并且与其定居的一定地区面积相联系。③政府。政权组织是国家在政治和组织上的机构。它执行国家的职能,对内进行管辖,对外实行外交活动。因此,政府是一定数量的人口与一定面积领土相结合而组织起来的产物。④主权。国家构成的核心要素。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为领土内最高的强制权,是构成国家的本质属性和关键标志。因此,主权虽然是国家组成的四个要素之一,但它却是国家属性的核心。具有重要地位的国家公共权力——主权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中分离,是既定领域中的最高政治权力的概念,在中世纪后期出现,并在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确定下来。
国家构成理论是政治地理学、地缘政治学、国际关系等研究的基本理论之一。对于探究差异化国家的管治、跨国合作、国家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国家构成理论还需要探索国家思想意识、文化传统共性、民族构成等要素,这些应成为政治地理学者未来着重关注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