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一词起源于希腊语arete,含有“卓越”的意思。在古希腊,美德不仅指人的优良品质,还指某种器物在功能上的卓越。例如“锋利”即刀的美德。
对于人的美德,在不同时代的不同社会中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在古希腊,人们把智慧、勇敢、节制与正义这四种品质作为四种主要的美德,称为“希腊四主德”。苏格拉底开创了道德的理性主义传统,提出“美德即知识”的著名命题。苏格拉底认为,没有人愿意主动作恶,通过理性反思和不断学习,人们就能形成相应的美德。中世纪基督教提倡信仰、希望和仁爱三种基本美德。将美德置于信仰的前提之下。中国古代儒家提出孝、悌、忠、信四种美德,并将“孝”作为最重要的美德。在《论语》中,孔子生动地阐述了“孝”这一美德的具体含义:“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此外,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有许多为人称道的美德,例如诚实、谦虚、乐于助人等等。
在伦理学中,“德”与“福”的关系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德”“福”是否一致?具有美德的人是否能获得幸福?如果美德不能让人们获得幸福,甚至还给人们带来灾祸,那还有什么意义?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伦理学的研究者。英国19世纪兴起的功利主义(尤其是古典功利主义)通过将美德定义为幸福而将“德”“福”统一起来。在功利主义者的解释中,所谓美德就是去做能够使幸福最大化的事。“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就是最大的美德。与功利主义相对的道义论伦理学认为“美德”和“幸福”有各自独立的定义,并将“德福一致”的问题诉诸信仰。例如康德预设自由意志、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以证明“德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