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70年代开始席卷全球。主要代表人物有L.von米塞斯、F.von哈耶克、M.弗里德曼等。
它最初是一种经济哲学,20世纪30年代出现在欧洲自由主义学者当中,试图在古典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规划相互冲突的哲学之间寻找一种所谓的“第三”或“中间”的道路。20世纪40年代末,新古典自由主义者在佩罗兰山会议上形成了他们的纲领和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被证明无力应对当时的世界经济新问题,使得新古典自由主义在全球崛起。接着信奉新古典自由主义的撒切尔夫人、R.W.里根相继上台,这一流派主宰英、美两国的现实政治。1994年,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开始生效实施,新古典自由主义迅速席卷全球。2008~2009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学术界开始反思新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并努力寻求发展新的有效理论。
新古典自由主义以复兴古典自由主义为主要特征,后被简称为新自由主义,而之前的“New Liberalism”则被直接称为自由主义以示区别。与此前的新自由主义者试图建立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平衡不同,它重申了自由的绝对价值:强调资本主义和市场自由的普遍性,反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坚持认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是新自由主义的实质和核心;同时,严格捍卫个人自由,并关注自由与道德、自由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批判社会经济领域各种对平等的追求。哈耶克“完全不相信被广为接受的‘社会公正’这一概念表达了一种可能的状态,甚至不相信它是个有意义的概念”,在他看来,“自由”始终是他在论述中所依据的终极价值。他明确坚持自由化,强调自由市场和经营自由,并且认为私有制是自由的根本前提,反对任何形式的经济计划和社会主义。他认为,即便是货币发行权也应还给私人银行,而不能让政府垄断,因为政府最有可能对自由产生威胁。从这个逻辑出发,批判国家、限制政府就成为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要义所在。现代货币学派代表人物弗里德曼从传统自由主义出发,强调与“人们之间关系有关的意义的自由”。在他看来,资本主义体系不稳定是由于货币受到扰乱,而只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是可以稳定的。因此,他反对国家干预私人经济的政策主张,强调实行“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
R.诺齐克在其代表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对新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严格的哲学论证。他倡导的“最低限度的国家”(minimal state)在很大程度上与J.B.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原则针锋相对。他的“新古典自由主义”论述的主题集中在对国家的起源、政府合法的功能、最佳国家状态的推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