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后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包含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保险责任。仅包含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应当确定为医疗保险。”因而市场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不是作为独立险种,而是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存在。譬如在学生平安险、旅行保险里,多能看到这类项目。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包含两个方面的保障:①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提供保障,如补偿发生旅行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该种医疗常规赔付设有免赔额条款、共付比例条款或最高限额,也通常有等待期条款。②住院医疗保障。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住院,补偿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或者按日给付定额保险金,又称意外住院补贴。这类给付往往没有免赔额条款等,但常常会存在给付时限,以控制整体的费用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