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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accidental injury medical insurance/
条目作者雒庆举张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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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庆举

张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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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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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用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对急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或给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英文名称
accidental injury medical insurance
所属学科
经济学

2015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后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包含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保险责任。仅包含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应当确定为医疗保险。”因而市场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通常不是作为独立险种,而是作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种存在。譬如在学生平安险、旅行保险里,多能看到这类项目。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包含两个方面的保障:①意外伤害医疗保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提供保障,如补偿发生旅行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该种医疗常规赔付设有免赔额条款、共付比例条款或最高限额,也通常有等待期条款。②住院医疗保障。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住院,补偿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合理必要的费用,或者按日给付定额保险金,又称意外住院补贴。这类给付往往没有免赔额条款等,但常常会存在给付时限,以控制整体的费用与成本。

  • 孙祁祥.保险学.5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 陶存文.保险百年.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 布莱克 K,斯基博 H D.人寿与健康保险 . 13版.孙祁祥,郑伟,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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