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记录地面沉降现象的时间是1891年,在中美洲的墨西哥城。但当时由于地面沉降量不大,危害也不明显,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世界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过地面沉降,包括美国、中国、日本、墨西哥、意大利、泰国、英国、俄罗斯、委内瑞拉、荷兰、越南、匈牙利、德国、印度尼西亚、新西兰、比利时、南非等。中国最早的地面沉降于1921年在上海被发现,此后北京、天津、西安、常州等城市也先后发现地面沉降。
累计地面沉降量是代表一个地区历史沉降的主要指标。截至2009年,中国累计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地区达到7.9万平方千米,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超过50个,其中地面沉降的重灾区主要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上海市从1921年发现地面下沉开始,到1965年止,最大的累计沉降量已达2.63米,影响范围达400平方千米。有关部门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后,市区地面沉降已基本上得到控制。1966~2011年的45年间,上海地面累计沉降量约为0.29米。天津市从1959~1982年间最大的累计沉降量为2.15米,沉降量100毫米以上的范围已达900平方千米。西安市地面沉降发现于1959年,1971年后随着过量开采地下水而逐渐加剧,1972~1983年最大累计沉降量777毫米,到1988年最大累计沉降量已达1.34米,累计沉降量100毫米的范围达200平方千米。太原市最严重的吴家堡水准点的累计沉降量在1980年是819毫米,1982年是1232毫米,到1987年累计沉降量达138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