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致可分为4个发展阶段:①探索阶段。20世纪90年代,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群众自发组织、落实监测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预警方式。1998年江西省在全省范围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和培训,对已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②试点阶段。四川、江西等省在县(市)调查区划成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探索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模式,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试点示范。③推广实施阶段。2001年发布的《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在开展调查的县(市)建立群测群防体系。④细化落实阶段。2003年,推进县级群测群防工作落实。2010年,推进乡级群测群防工作落实。
基本内容包括:在汛前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趋势,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点的防灾预案;向受威胁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确隐患点的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保证各隐患点的变化特征能及时被捕捉,有效地指导当地政府和受威胁群众防灾避灾。通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相关知识宣传培训,可以使群众增强减灾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同时,依靠当地政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以当地民众为主体的监测、预报、预防工作,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群众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快速获取地质灾害前兆,及时发现险情,并开展预警自救,为减轻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