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旨在通过向州和地方学区提供资源,以确保每个学生发挥他们的最大潜能,满足全国教育目标。共由十部分组成,分别是:①全国教育目标。②全国教育标准及审议会的改革。③州和地方教育系统的改革。④家校合作。⑤全国能力标准委员会。⑥国际教育。⑦安全学校。⑧少数民族教育。⑨教育研究与改进。⑩其他。法案确立的全国教育目标与全国教育标准对美国中小学发展及教育管理体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也被称为“以标准为基础的教育改革法”。
法案确定的2000年教育目标是:①美国所有儿童都要做好准备,开始上学。②高中学生毕业率至少提高到90%。③所有学生在4年级、8年级、12年级毕业时,证明在英语、数学、自然科学、外语、公民与政府、经济学、艺术、历史和地理学科内容方面有能力应付挑战,并对做有责任的公民、继续学习、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获取职业有充分的准备。④美国中学生在科学和数学方面的成绩居世界领先地位。⑤每一位美国成年人能读书识字,并拥有参与全球经济竞争,行使公民权利、承担公民职责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⑥美国每所学校都成为安全、无毒品、无暴力、有纪律及有利于学习的场所。⑦所有教师都将获得进修的机会,以不断地改善他们的专业技能,并获得用以指导、培养下世纪学生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⑧每个学校都要促进其与家长的伙伴关系,提高家长的参与度,以促进儿童的社会化及情感和学术水平的发展。
虽然在实施过程中,美国中小学生的阅读、数学成绩有所提高,也更愿意学习,但8项目标中的任何一项都没有达到。因此,随着《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颁布,该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