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随着自然科学和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不断扩大和激化,全球环境地质问题日趋尖锐。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把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问题列为环境地质研究的范畴。70年代以来,随着一系列严重的环境地质问题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突出,中国对环境地质问题越加关注。1987年专门成立了中国地质学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保护、改善和治理环境地质问题。
由自然地质作用所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又称天然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海啸、洪泛、干旱、海岸侵蚀等。由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包括:①水资源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等。②土地利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③工程活动、农业活动、城市化和人工废弃物处置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塌岸、隧道涌水、滑坡、洪水、崩塌、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④能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空气污染、废弃物污染等。⑤矿山开发利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如“三废”污染、地面塌陷等。
研究环境地质问题发生、发展的规律,探索形成机理,可以为制定预测和防治措施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安全,改善地质环境的质量,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推动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