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荷兰探险家A.塔斯曼没有登陆新西兰,也没有意愿把新西兰变为荷兰的殖民地。1769年英国船长J.库克发现新西兰的时候,毛利人已经在新西兰居住近1000年了。1800年以来,许多来自澳大利亚和欧洲的捕鲸人、商人、传教士开始抵达新西兰海岸,利用新西兰的资源。至1838年,已经有约2000名欧洲人居住在新西兰了。犯罪、卖淫的现象随之增加,对白人和毛利人都有很大威胁。同时,法国和美国因为经济贸易上的原因,也开始对新西兰产生了兴趣。特别是法国想夺取英国的权利,把新西兰变为自己的殖民地。于是英国开始采取措施加强对新西兰的控制。
1833年,英国政府决定委派J.巴斯比前往新西兰,保护英国在新西兰的经济利益。巴斯比把北岛的许多毛利族联合在一起,设立了“新西兰联合部落邦联”。因为毛利人担心法国侵略,所以巴斯比替毛利人写了一份请愿书,要求英国女王提供王室保护。但是英国必须在新西兰拥有主权才能提供保护。
1839年,英国委任W.霍布森船长为新西兰代理总督(1839~1841年在任,1841~1842年任总督),要求霍布森“处理新西兰的原住民事务让他们认可陛下在全部或部分岛群的权利”。1840年1月,霍布森抵达新西兰,在巴斯比的协助下撰写了《怀唐伊条约》的草稿。2月4日,霍布森把条约抄本交由H.威廉斯牧师翻译为毛利语版。
1840年2月6日,45位毛利酋长与英国政府在怀唐伊签订《怀唐伊条约》。后来该条约在新西兰北岛、南岛的各个地区生效。条约的主要内容为:①毛利人各酋长让出其领土主权,凡岛上出生者均受英国法律管辖。②保证新西兰各部落酋长的土地、森林、渔场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如出售土地,应优先售与英国女王。③许诺毛利人可得到英国女王的保护,并可享有“英国国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1840年5月21日,霍布森宣布新西兰成为英国的领地。1974年起,《怀唐伊条约》签署日成为公众假期,称为怀唐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