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传播政治经济学者A.马特拉(Armand Mattelart)指出,文化帝国主义作为一个概念,正式出现于1968年1月在哈瓦拉举办的以“知识分子与第三世界人民的解放斗争”为主题的国际文化会议中,被用来分析英、美、法等发达国家与第三世界国家的文化关系。文化帝国主义理论的要义是:在某个社会步入现代世界系统的过程中,在外部压力的作用下,被迫接受该世界系统中的核心势力的价值,并使社会制度与这一系统相适应的过程。这里的外部压力主要不是指军事压力,而是指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信息和文化产品单向涌入的状况。
文化帝国主义的实质是:西方统治阶级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文化生活的系统的渗透和控制,以达到重塑他国人民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制度和身份的目的,使之服从帝国主义的利益。美国媒介批评家H.I.席勒(Herbert I.Schiller)认为,文化帝国主义概念最好描述为将一个国家纳入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各种方法的总和,并通过它吸引、迫使或贿赂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确立与现代社会体系中心的价值观和结构相一致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也就是美国的商业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扩张、推进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过程。
文化帝国主义理论最早由美国媒介批评家席勒在1969年出版的《大众传播与美利坚帝国》(Mass Communication and American Empire)中提出,其渊源可追溯到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等。该领域的代表性理论有:巴勒斯坦E.W.萨义德(Edward Waefie Said)的东方主义理论、英国学者J.汤林森(John Tomlinson)的文化帝国主义理论、德国H.J.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的民族主义理论、美国F.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历史终结论、美国S.P.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等。
文化帝国主义理论具有多样化的表现形式,包括媒介文化帝国主义、宗教文化帝国主义、人权观念文化帝国主义、网络文化帝国主义等。在实践层面上,文化帝国主义的特征体现为:首先,它以强大的经济、资本实力为后盾,主要通过市场进行扩张;其次,它是一种文化价值的扩张,即通过含有文化价值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来实现全球性文化支配;最后,文化帝国主义的扩张,是通过信息产品的传播来实现的。
文化帝国主义的文化控制主要通过跨国公司来实现,具体表现为:①推进世界各国媒介的商业化;②使各国的教育和科学研究适应跨国商业经济的要求;③建议和鼓励边缘国家的决策者发展旅游业,并且将其与商业化的体育比赛、现代媒介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