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重力测量改正包括:①测量动态环境效应引起的水平加速度改正。补偿由波浪、海流和机器震动等因素引起的、在水平方向上的周期性干扰加速度对重力观测影响所施加的改正。②垂直加速度改正。补偿由波浪、海流和机器震动等因素引起的、在垂直方向上的周期性干扰加速度对重力观测影响所施加的改正。③厄特弗斯效应改正。补偿因载体相对于地球运动,改变了作用在重力仪上的惯性离心力而对重力观测值产生附加影响所施加的改正。④交叉耦合效应改正。补偿因测量载体运动水平加速度和垂直加速度出现频率一致而相位不同时,摆杆型重力仪的观测量受到额外的干扰加速度影响所施加的改正。⑤由测量基准面不同引起的测量船吃水改正。补偿因出测前和收测后测量船载荷发生变化引起重力传感器重心离水面的高度也发生改变,使重力仪观测量受到额外影响所施加的改正。⑥空间改正。将海洋重力测量成果从瞬时海面归算到海洋大地水准面所施加的改正。⑦由重力仪固有误差引起的零点漂移改正。补偿因海洋重力仪灵敏系统的主要部件出现老化以及其他部件出现逐渐衰弱引起重力仪的起始读数零位发生改变,使重力仪观测量受到额外影响所施加的改正。完成各项改正后,即把海洋重力原始观测数据从瞬时海面校正和归算到海洋大地水准面。
由于海洋重力仪传感器一般都采用强阻尼设计,对频率较高的干扰加速度具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在数据处理阶段采用数字滤波技术可进一步消除由风、流、波浪等环境因素引起的周期性水平和垂直干扰加速度影响。因此,海洋重力测量一般不再对水平和垂直干扰加速度两项影响进行改正,即认为其剩余影响已经被控制在海洋重力仪观测误差范围以内。